去查了一下內政部社會住宅專區的說明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1.aspx?mode=A1
什麼是社會住宅
一、社會住宅簡單來說就是由政府蓋房子出租給民眾、或者是由政府承租民間的空屋轉租給
民眾的住宅。同時,它的租金也會比較便宜。它跟過去以出售為主的國民住宅不同,社會住
宅是只租不售的住宅,使政府提供的住宅資源能循環利用,照顧更多的民眾。
二、按照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應提供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也就是說這種住宅資
源除了能夠幫助在市場上租不到房子的弱勢族群,例如身心障礙者、老人、低收入戶或特殊
境遇家庭等等外,也同時可以照顧青年族群就學、就業階段的居住需求。
三、在品質方面,政府興建之社會住宅將導入綠建築、太陽能光電、智慧建築及無障礙空間
等設計概念,擁有完善社區管理,及提供社區照護服務等必要公共空間與設施,是讓入住民
眾可以感到幸福與便利的高品質住宅,並透過訂定住戶生活公約,讓社會住宅社區都能有秩
序地運作。
原來最少只要30%就夠了,其他非經濟弱勢也是可以租
這個比例是不是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