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衛福部未說明原因擅自刪除法律文

作者: patiger (唉)   2020-12-23 18:02:55
剛看到這篇新聞
覺得修正條文不可能沒有說明阿
還好條文有修正公告
上網查就有了
說明文裡面就有講了阿
電子菸那些都歸類到類菸品去了
至於財政部的規定,應該是要看有沒有類菸品的管制吧…
整個報導看起來
就像是要說電子菸沒管制,所以應該是要看類菸品是否有管制吧?
而且修正意見下面還有意見表,有意見就寫出來反應吧
作者: DoncicInPTT (東七七玩批踢踢)   2020-12-23 18:11:00
這id就一直假裝用新聞裝客觀阿,超可悲QQ
作者: tobetwob   2020-12-24 01:11:00
魔鬼藏在細節裡,說明寫了一堆,就是沒提到為何刪除「及加工製品」五個字。法律文字差一個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都影響甚巨,五個字消失,衛福部說明的意思是:參考財政部,沒了。另外一個重點就如同你說的,財政部自宮,反正他們都有說法,我也就不為難承辦人了,直接找立委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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