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石木欽:已被打趴在地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21-01-27 01: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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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自認勇於任事卻成「不肖法官」 石木欽:已被打趴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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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富商翁茂鍾不當飲宴、打球、炒股,去年8月遭監察院無異議
彈劾通過,石木欽接受《上報》專訪表示,他一定會堅定捍衛自己的名聲到底!(蔡慧貞
攝)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富商翁茂鍾不當飲宴、打球、炒股,去年8月遭監察院無異議
彈劾通過,之後監院要求司法院、行政院擴大調查,日前初步調查出爐,審、檢、警、調
及政府高官等「翁友友們」竟逾200人,如今案件如雪球般越滾越大,整起案件導火線石
木欽近日打破沈默,接受《上報》專訪。
石木欽全然否認所謂「不當飲宴」,他說,不曾受理過與翁茂鍾有關的訴訟案件,沒有「
應迴避」問題,「打球都是自己付錢」、「買賣股票都是太太在處理」,並沒有違反《法
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的相關規定,整起事件「對我在司法界的名聲造成極大的傷害」
,石木欽說,他一定會堅定捍衛自己的名聲到底!
愛惜名聲如今成「不肖法官」 石木欽:自己都覺得反差太大
石木欽自司法院將他的相關案件移送監察院後,為了自清辭去公懲會委員長並辦理退休,
一年多來專注於清查自己遭指控的案情,甚至對司法院長許宗力等提告,但自去年8月遭
監察院彈劾後,整個人沈寂了下來。石木欽形容自己的狀況,難掩沮喪地說,「我是整個
人被打趴在地!」
石木欽自言,自己是非常自負的人,也很好面子,擔任司法官逾40年,自認非常掌握分寸
,認為自己一直是「做事的人,不是當官的人」。
他說,在台南地院擔任法官時,除了任刑事庭長,院長還派他兼任民事執行處庭長,石木
欽成為首位同時兼任刑民事業務的法官。當年民事執行處執行拍賣案件還是採人工計算分
配表的方法,就是石木欽發現了這個問題,自己找研究資訊的同學一起設計程式,成功地
設計出電腦的民事執行分配系統表,這套系統是司法院第一套司法業務資訊系統,甚至從
台南地院開始一直推行到全國各地法院延用至今;之後石木欽被延攬至司法院進行系統電
腦化工作,又在他手中,將法院長期由人工分案研發電腦化,進階為現行的「電腦分案」

石木欽細數過往十分自豪,認為自己從來都是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即使長官沒有交
待的事,他認為有需要也會主動去做,自認是「勇於任事的人」,如今卻被外界視為「貪
官」,對他而言,無疑是難以承受之重。不只外界難以接受,在司法界風評極佳的石木欽
現在卻成為「不當飲宴、被招待打球、炒股」的「不肖法官」,認為「反差極大」,連石
木欽都說,「我自己也覺得反差極大」,自己都不敢相信,原本極為愛惜名聲的人竟然被
外界視為「不肖司法官」,「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幾乎都不敢出門!」
石木欽認為自己一直「是做事的人,不是當官的人」。細數過往十分自豪,從來都是主動
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人。(蔡慧貞攝)
翁茂鍾官司追殺諸慶恩 監院認石木欽任陪席法官成幫凶
監察院彈劾石木欽的其中一項主要理由,就是在怡華公司請求前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賠償
案中,石木欽擔任該案的最高法院刑事庭陪審法官,卻仍與主控怡華公司的涉案當事人翁
茂鍾有不當接觸、飲宴,甚至在該案高院判決後上訴最高法院,翁茂鍾還到最高法院拜訪
石木欽,「顯有不當」。
監委們調查顯示,2002年6月20日最高法院分案由吳雄銘擔任審判長,石木欽為陪席法官
,負責審理怡華公司控告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而翁茂鍾為該案關係人,石木欽卻在同年
7月、8月、12月及隔年2月都和翁茂鍾碰面吃飯,甚至在2003年6月20日石木欽仍為怡華控
告諸慶恩案陪席法官身分情況下,翁茂鍾還大剌剌地赴最高法院拜訪石木欽,極為不當。
諸慶恩已死最高院判「不受理」 石木欽:根本不用關説
對此,石木欽喊冤說,要不是監察院提出彈劾,並引用怡華公司向諸慶恩提告的案件,他
根本記不起這件案子了,因為該案發生在2003年,他當時為該案陪席法官,一般都是由主
審的審判長來審卷,陪席法官多為尊重,而諸慶恩案子情況又更單純。
翁茂鍾與百利銀行5件訴訟官司中,監察院發現石2003年6月20日石木欽仍為怡華控告諸慶
恩案陪席法官身分,翁大剌剌地赴最高法院拜訪石木欽,石木欽向記者喊冤說,當時諸慶
恩已死,翁根本不需關說。(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
石木欽說,該案高院在2002年4月判決諸慶恩偽造文書罪4個月,緩刑3年,隨後諸慶恩不
服提起上訴、檢方也上訴最高法院,但諸慶恩在2003年5月24日死亡,由檢方向最高法院
提出戶籍資料證明,因此當時最高法院的審判長和陪席法官們對於該案連審卷都不用,因
諸慶恩的死亡,直接在2003年8月14日改判「全案不受理」。
怡華公司請求前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賠償案中,石木欽當時擔任該案最高法院刑事庭陪審
法官,然而因諸慶恩死亡,最高法院將諸慶恩偽造文書罪全案改判「不受理」。(蔡慧貞
翻攝)
石木欽強調,提告者為怡華公司,而非翁茂鍾,案件又因被告死亡而循例直接判決「 不
受理」,當時連卷都不用看就判了,更不需要翁茂鍾請客、關說,所以做為陪席法官的他
,根本不曾有印象曾經手過與翁茂鍾相關的案件。他當時與翁茂鍾吃飯,根本沒有涉及和
訴訟案件當事人或關係人「不當接觸」的問題,翁根本不需要因為諸慶恩案來找他,或請
他吃飯,因為人已經死亡,「根本毫無意義」;此外,他印象所及,當時翁茂鍾帶友人到
最高法院找他,應該要找的另有其人,只是順道拜訪他而已。
石木欽更認為,司法院和監院認定他與多位法官曾和翁茂鍾頻繁打球, 甚至質疑是翁「
招待打球」,非常荒謬!司法院和監院從翁茂鍾的筆記記錄顯示,翁茂鍾與石木欽等多位
法官多次一起在台南嘉南、南一球場打高爾夫球,之後並一起吃飯。
打球自掏腰包 石木欽:最大的錯是交了會「記筆記」的朋友
石木欽解釋說,事實上,明明是嘉南球場的鄭姓業者和他岳父有親戚關係,所以他和最高
法院的法官同事們才會不時在周末假日相偕到台南嘉南球場打球。他強調,他們都是「自
己付錢打球」,甚至住一晚5、6百元的嘉南農田水利會員工渡假中心,也是自掏腰包付錢
。只是嘉南球場的鄭姓老闆和同在台南的翁茂鍾也熟識,所以每次他們去打球,鄭姓老闆
就會告知翁,翁茂鍾就會過來和他們敘舊,但無論如何,「打球和住宿的費用都是我們自
己出的」;至於南一球場則是在翁的介紹下可以讓他們打球不用繳會員費,但打球還是他
和法官朋友們自己付錢的,「根本就不曾接受翁茂鍾招待打球」。
石木欽無奈地表示,他在1979年到台南地院擔任法院,在1980、1981年左右就認識台南企
業界人士翁茂鍾,一直到民國80幾年他到台北司法院負責電腦化相關業務,他和翁茂鍾已
是相交10多年的老友,所以翁上台北時也會常找他吃飯,但他強調,一開始翁會和他談自
己的官司,他都會請翁和律師談,之後,翁也知道他的個性,雖然大家一起吃飯,但都不
談案子,而且他一直是待在刑事庭,對於翁的民事官司並不擅長,一直到石木欽轉往高院
擔任法官時,石木欽說,翁和他,主要都是在抱怨「官司被不公平對待」,不斷向他吐苦
水。
石木欽指出,1979年到台南地院擔任法院,約在1980、1981年左右認識台南企業界人士翁
茂鍾,因一直待刑事庭,當轉往高院擔任法官時,翁多向他抱怨「官司被不公平對待」。
(蔡慧貞攝)
石木欽神情低落地說,他犯得錯,就是交了一個會「記筆記」的朋友,他根本不知道翁茂
鍾把相關往來會面都記錄下來,而且是以翁的「主觀」認定口吻記錄,如今只要筆記上記
載兩人碰面,就被司法院和監察院認定是翁請客,但實情根本不是這樣。石木欽說,兩人
認識近40年,他對翁茂鍾「真得沒有戒心」,如果早知道翁會「記筆記」,當然是對他「
避之唯恐不及了!」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21-01-27 02:07:00
這個人滿嘴胡說八道,他的話就當放屁別太認真。
作者: sl11pman (史粒普)   2021-01-27 02:15:00
認識近四十年…
作者: donkilu (donkilu)   2021-01-27 02:21:00
避重就輕 "會記筆記的朋友"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1-27 02:27:00
不要臉
作者: ryan0714123 (Ryan)   2021-01-27 03:36:00
司法敗類,國家應將其公開處決梟首示眾棄屍荒野
作者: leaveleft (離)   2021-01-27 05:09:00
無言的司法人員
作者: KurtCobain (nirvana)   2021-01-27 06:48:00
幹,我都交不到這種朋友
作者: coyoteY (マジジョテッペン)   2021-01-27 06:57:00
不用關說就不用迥避?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1-01-27 07:07:00
這家媒體的公信力??
作者: ryanpiggy (QQ萊恩)   2021-01-27 07:20:00
放屁
作者: Hazard119 (Rex)   2021-01-27 07:42:00
自吹自擂,監察院應該再彈劾一次
作者: abobstar (Mr.噗噗)   2021-01-27 08:47:00
說了半天不就更證明自己是貪官
作者: houseguy   2021-01-27 10:24:00
法官訓練不是給你講幹話交朋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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