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5213367
2.新聞來源︰
聯合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國務機要費洗錢案 扁家親信黃芳彥自盡亡北檢恐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容︰
因涉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潛逃美國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於4、5天前在美國加州舉槍
自盡,陳屍車內。前特偵組對他發布通緝至2034年屆滿,而特偵組熄燈後改由台北地檢署
繫屬,近日他人疑似在美國舉槍自盡身亡。據悉,北檢必須透過司法互助與美方確認是否
死亡,才能給予不起訴處分,目前無從證實。
黃芳彥涉替前第一家庭陳水扁與吳淑珍海外洗錢2.8億,2008年底逃亡美國後,主動供認
幫吳淑珍保管75件珠寶鑽石價值約1億,2009年被特偵組通緝名列「特偵緝字第1號」,因
此未在調查局外逃通緝犯名單中。
但他擁有美國永久居留綠卡極難引渡,詭異的是2019年美國主動請我方列出迫切逮捕的逃
美通緝犯名單,卻未指定黃芳彥。2009年3月18日特偵組對黃發布通緝至2034年1月25日,
黃87歲為止。
黃為扁案首位遭通緝被告。檢方認為,黃涉替吳淑珍洗錢2億8千萬並保管價值約1億元的
75件珠寶鑽石,列洗錢罪被告,因逃亡美國、傳拘未到,發布通緝並報結,另由外交部註
銷他的台灣護照。
據了解,特偵組熄燈後,全案改由北檢偵辦。媒體報導黃舉槍自盡身亡,但檢方必須透過
司法互助與美方確認是否死亡,才能給予不起訴處分,尚未看見正式文件前,北檢目前無
從證實。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到底是舉槍自盡 還是飲酒搭配安眠藥致死啊
如果是槍擊身亡 那可以想像的空間就大囉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