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1-03-18 22:18:38※ 引述《hank811020 (小哲)》之銘言:
: 曾麗燕是在去年7月31日當選高雄市議會議長
: 今天上午遭到檢調搜索約談
: 稍晚曾議長應該會移送地檢署進行複訊
: 今年以來 已經有台北市議員潘懷宗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被查辦詐領助理費了
還有一個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涉及詐領助理費
被以貪汙跟偽造文書起訴,昨天已經在開庭的時候承認偽造文書
國民黨弊案連環爆 高市議長涉詐助理費 桃市議員舒翠玲坦承偽造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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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重就輕?桃園議員舒翠玲坦承偽造文書、不認貪污
屋漏偏逢連夜雨,同樣國民黨籍的桃園市議員舒翠玲,也同樣涉及詐領助理費,此前她都
堅稱自己絕對清白,強調是被人冠上「莫須有的罪名」,不過她昨天首度開庭時,則是就
助理薪資的部份當庭坦承偽造文書。
桃園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舒翠玲與丈夫於2011年1月起,僱用舒翠玲哥哥、母親及多名人
頭擔任助理,多年來詐領議員公費助理薪資高達980萬3,037元。由於舒翠玲的哥哥、母親
患病在身,且多名「人頭」對於工作內容、時間、薪資等都一無所悉,實際情形顯不符合
助理身分,遂依貪汙、偽造文書提起公訴。
舒翠玲昨天開庭時僅坦承偽造文書部份,至於貪污則矢口否認,她的律師亦請求法官審酌
民代工作之特殊性,並基於刑法寬和予以從寬發落。對此,法界人士分析,舒翠玲坦承的
偽造公文書罪,刑責是7年以下,但她否認的貪污罪,刑責則是7年以上,兩者有非常大的
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