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翁啟惠翻案 王美玉批因人設事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21-03-23 09:17:26
綠共掌握國家機器在手 黑的也能洗成白的 白的也能抹成黑的
財產申報不實貪汙的也可以逆轉 吸毒的也能轉成緩起訴 真他媽的綠共
1.新聞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323000417-260118
2.新聞來源︰
中國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不符覆查規定 昔調查監委提不同意見書!翁啟惠翻案 王美玉批因人設事
4.完整新聞內容︰
不符覆查規定 昔調查監委提不同意見書!翁啟惠翻案 王美玉批因人設事
04:102021/03/23 中國時報 黃福其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2017年因浩鼎案遭監察院彈劾,法院與公懲會都認定翁財產申報不實
。去年監委換屆後,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日通過第3版調查報告,逆轉先前調查,認
定翁無財產申報不實,也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先前調查的監委王美玉昨提不
同意見書,指翁證詞反覆不一,也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同時她也提出監院對經
彈劾及懲戒案提出再審,「應就制度面是否周全研議救濟途徑,不應就個案因人設事。」
3翻案監委 強調有先例
「翻案」監委蔡崇義、王幼玲、趙永清等隨後發新聞稿,強調2017年監院依當時事證彈劾
,並無錯誤,但訴願法第95條規定「訴願之決定確定後,就其事件,有拘束各關係機關之
效力。」監院2019年3月28日及2020年2月27日訴願決定已撤銷翁之裁罰,有關財產申報之
行政職權自應遵守訴願決定。新聞稿並指翁啟惠案件在監察院雖有3個調查報告,但每個
報告所涉重點不同,已有多個前例。
王美玉昨指出,翁啟惠被訴貪汙案審理,在調查局、士林地方法院偵審,監院調查財產申
報案及訴願、公懲會審理時,都自認借名持有股票。直到2018年4月3日就財產申報不實案
訴願補充理由,才改口股票2012年已贈與子女,後於2019年3月14日公懲會答辯書,也改
口1460張股票是子女的,證詞反覆不一,但公懲會仍認定股票為翁借名持有。
是否借名持有 證詞反覆
王美玉質疑,翁若改口主張股票非借名持有,2014年4月向美國政府電報2013年度個人所
得稅,何須申報出售鄭某名下浩鼎股票271張的實質所得?且翁2018年8月28日在法院表示
,女兒不可能有321萬美元,是他處分財產支付。國稅局也認定翁女兒名下3000張股票係
翁以借貸321萬美元方式間接贈與,再次證明是翁借名持有。
應檢討機制 研議救濟
對於翁以監察院訴願委員會撤銷財產申報處罰鍰為由,作為新事證,向公懲會聲請再審。
王美玉說,監院函復公懲會之核閱意見已說明「行政裁罰雖撤銷,但公懲會判決並不受訴
願決定效力之拘束,請公懲會本其權責依法判決。」最終公懲會仍駁回翁再審,證明監院
函復並無錯誤;公懲會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即貪汙罪嫌判翁無罪,但仍認為翁違反財產申
報法。
王美玉指出,監委辦案採「刑懲並行」原則,翁刑事判決無罪,仍得懲戒。而彈劾案文依
據當初調查報告,若有問題,須先覆查推翻原調查報告。但監察法施行細則規定,覆查案
有3年時限,及須未經糾正及彈劾,「此案經彈劾通過,因此不符合覆查規定。」正辦應
是檢討覆查機制有無問題,及如何救濟。
作者: lavarslaker (球爸)   2021-03-23 09:20:00
翁本來就是被冤枉的 當初想搞他 現在被翻案太晚了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21-03-23 09:40:00
阿扁貪污大概也是他老婆私底下偷搞的 跟阿扁沒關係。
作者: nysky (天佑台灣)   2021-03-23 09:48:00
翁就是被馬英九政府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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