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4/2台鐵太魯閣號事故
造成49人罹難 218人輕重傷
經過14天的偵辦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於今日下午偵查終結
偵查結果:
李義祥 被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鐵道、肇事逃逸等3罪嫌提起公訴
阿好被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聯合大地2位監造人員被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台鐵官員涉案部分另案偵辦
大家對檢察官偵查結果有什麼想法?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21-04-16 15:01:00只查到黨代表就被調走 如果繼續往上查 就沒那麼簡單了
作者:
notea (QOO)
2021-04-16 15:03:00監造GG
作者: moeliliacg (moeliliacg) 2021-04-16 15:03:00
不意外啊 法條就只有這樣 最高五年 事故當時就知道了
不意外,照法條走就是這樣。不然要叫蔡英文批示死刑可也嗎?維冠大樓死更多,照法條就是最重五年啊
作者: yun0112 (Yun) 2021-04-16 15:09:00
過失分下去紛爭會超多吧XD 以後先吵是哪個過失就吵不完,案件跑更久
作者: emind ( ) 2021-04-16 15:12:00
沒辦法ㄧ個受害者ㄧ案, 依個案量刑再累積刑期嗎?
作者:
pqbd22 (akira)
2021-04-16 15:21:00善良之槍,呵
一個行為而已 不可以這樣 不然以後公車駕駛或是類似的公共載具駕駛會先關到死
作者: emind ( ) 2021-04-16 15:41:00
如果公共駕駛肇成重大傷亡,”ㄧ定”不能累積刑期? 沒有任何討論或分析的空間?
有無故意才是重點不然每次車禍死人大概都有人要被判死刑
作者: yun0112 (Yun) 2021-04-16 15:47:00
過失導致多人死傷最近的就看八仙案,最後也是判業務過失最高刑期5年
作者:
gogoegg (--)
2021-04-16 15:51:00版上名人 yoyogiveme 應該關出來了吧 XDDDD 能假釋的
作者: yun0112 (Yun) 2021-04-16 15:56:00
不過八仙案高等法院的判決,最後有提到沒有針對特殊類型造成傷亡人數眾多的案件類型另定較重法定刑,是有立法疏漏
過失致死 上限5年OK吧 非故意行為與造成損害結果取得平衡,不然非故意行為判無期徒刑 這是件很可怕的事..
非故意判死刑或無期徒刑,那故意也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嗎?比例原則都不用管了,反正我想他死他就得死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