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04240066.aspx
先不說這老師說蠢 究竟是不是罵警察
好 就算是罵警察好了
第 五 章 妨害公務罪
第 135 條
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公務員執行一定之職務或妨害其依法執行一定之職務或使公務員辭
職,而施強暴脅迫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之。
二、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犯前三項之罪,因而致公務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到沒有
法條裡面妨礙公務關鍵字是"施強暴脅迫者"
我罵你蠢 強暴脅迫了????
靠邀
這三小
而且你說單一個警察自己腦袋壞掉就算了
現在是中壢分局出來發的聲言
然後呢
從前天到現在
事情炒這麼兇了
我不相信警政署沒有高層關切到
高層關切到還能讓中壢分局說"妨礙公務"
可以知道台灣的警察系統整組壞了了
來
政黑鄉民說看看
說警察蠢符合"施強暴脅迫者"哪一個要點
我說啊
這警察敗就敗在光天化日 又只有一個人
不然兩兩一組擋住你
你一移動就自摔
像小英直屬國安局一樣
叫警察用自摔的方式把你銬起來
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