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reamYeh (天使)》之銘言:
: 就這麼正好,我昨天晚上九點多也被警察臨檢盤查了,
: 那是新竹的一個重要路口。
: 警察立點,進行攔車臨檢。輪到我的時候,警察請我拿
: 反正在我想法內,在台灣,只要被警察盤查,態度好一
: 點、什麼都乖乖配合。就差不多完全沒事了,甚至很多
: 交通小違規只要頭低一點、警察都會放過。
: 沒想到居然還可以扯什麼綠共護航桃園警察、警察違法
: 搜查。
: 台灣病了還是PTT病了???
簡單的說,是你DreamYeh不當類比的問題,就算你沒病也是理盲又濫情。
你講的是「臨檢」,桃園那個是「路上無故盤查」。
兩個是完全不一樣的事,這點左盃石明謹都寫了。
https://www.facebook.com/tpcmax/posts/10159059323523260
他在倒數第二段寫的很清楚:
「雖然中壢分局想拿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之規定,
可以對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查證身份來解釋,
但是這裡的「指定」是限縮解釋,否則你可以指定全台灣24小時都是臨檢場所,
既然是「指定」,當然必須由分局長以上,指定具體的場所跟時間,
一般是會有公文通報各所隊,然後編排勤務,沒有那種整個城市都是
可能的犯罪地點這種事,如果全市都是犯罪熱點,那分局長還不趕快下台謝罪。」
DreamYeh你遇到的狀況是「重要路口」,是指定的具體場所跟時間。
桃園那位不是,還是你要如左盃說的,警方宣稱(桃園)整個城市都是犯罪熱點?
左盃都寫了。
我以為這個有一點基本判斷力的都懂臨檢是要在指定的場所跟時間。
結果還是一堆理盲又濫情的想各打五十大板。
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