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nyeah ( 湯元嗎)》之銘言:
: 放屁啦
: 今天警察根本說不出來到底是懷疑了哪邊
: 讓這個女生該被盤查
: 要是今天哪個警察只是看到路邊妹子覺得懶覺癢想跟她周旋一下
: 這個案子就是最佳示範啊
: 有什麼必要條件嗎?
: 沒啊
: 我想找你來爽一下就是我警察的職權啊
: 這樣都有人要支持
: 笑死
幹 笑死 你有夠偏激
我想舉一個實例來反駁 你的論點
雖然對當事人很不禮貌、想想還是說好了 ...
一個問題 你有看過被盤查的那位民眾當事人嗎 ?
其實新聞報導 也有本人畫面 在Youtube或相關新聞報導都有 應該不難找
看過本人後 你再來 加強你的論點說
沒錯 ! 我更加確認了 那位員警根本就是假藉盤查之名 行搭訕之實
另外 我不會否認說 曾有新聞報導
員警濫權 利用職務之便,在向民眾索取個資後 進一步搭訕求交往或進一步發生關係
但若只單因為一些個案 去限縮警察的執法權限 我認為對治安只會造成更大的漏洞
這本就是雙面刃 你不可能說
一方面要警察維持治安 去追查通緝犯
一方面又要警察同時兼顧到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