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506/A2T53HFL5JGZNCLIAC2RDOHB3Q/
2.新聞來源︰
蘋果
3.完整新聞標題
【諾富特風暴】觀光局開罰飯店15萬 混宿害多人染疫損國家利益
4.完整新聞內容︰
諾富特飯店發生群聚感染,且遭爆一般旅客與機組員混住,其中諾富特飯店申請二館為防
疫旅館,一館則未申請防疫旅宿,卻作為國籍航空機組員的居家檢疫場所,觀光局今
(5/6)宣布,將依照《發展觀光條例》裁處15萬元。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因應國際間疫情持續嚴峻,為確保國內防疫安全,已要求加強清消頻
率,觀光局已多次函請各縣市政府及公(協)會轉知旅宿業者加強轄管公共設施之提高環境
清潔頻率,務必落實各項防疫作為,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相關規範並遵循辦理。
由於非防疫旅宿不得收住檢疫客人,觀光局表示,交通部於2020年9月30日交路(一)字
第10982004361號函請各縣市政府未申請為防疫旅宿者不得收住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
另觀光局也已加強抽檢及督導防疫旅宿,考量2021年農曆春節前大量入境旅客入住防疫旅
宿居家檢疫,於春節前函請各縣市政府加強抽檢及督導防疫旅宿,落實相關防疫措施,以
降低社區感染風險。
另針對督導防疫旅館,觀光局表示,於諾富特事件後,本局於2021年4月30日函請各縣市
政府依據指揮中心「COVID(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和防疫旅宿設置及管理」之規範,落實
相關防疫措施。
觀光局表示,本次發生防疫疏漏諾富特華航桃園機場飯店事件,依指揮中心之相關疫調資
料及桃園市政府今(5/6)日提供資料,該飯店使用非防疫旅館範圍作為機組員檢疫場所致
發生機組員、員工及家屬多人染疫,已影響公共防疫衛生,顯已損害國家利益及確有損害
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之虞,已於2021年5月6日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裁處
罰鍰新臺幣15萬元整。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後續將配合疫情指揮中心2021年4月30日函請各縣市政府啟動防疫旅
館總體檢,要求並持續督導所有防疫旅宿均能依規定落實相關防疫措施。(李姿慧/台北
報導)
5.附註、心得、想法︰
嗯..... 重罰15萬?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110001&flno=53
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經營者,有玷辱國家榮
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
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
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經受停止營業一部或全部之處分,仍繼續營業者,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
證。
不知道是只有罰這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