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新聞看到這一段:
屏東縣府今(27)日卻
指出,國人若為境外移入個案,通報至發病前14天期間均居住於境外,則以出境前居住地
為
原則,個案居住地填寫為台中市,“因此,疫調主責在系統通報後由台中市接手處理;”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life/breakingnews/35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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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之後疫掉如何
屏東縣府竟然說這個case是台中要處理??
這個案例就下飛機就去屏東後來確診
https://i.imgur.com/CONOqfZ.jpg
中市要怎麼做疫調阿?
這太詭異了吧....
這個準則是不是有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