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播「鳳凰展翅雲」新聞挨罰40萬 告NCC逆轉勝
台北地院更一審指出,NCC裁罰前將新聞提送外部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16名委員中
有9人建議「發函改進」,3人建議「不予處理」,4人認為違法,最後會議決議「發函改進
」,建議業者提出改善方案。
但NCC委員會審議時,沒有討論諮詢會議建議處理的方式,也沒有附上任何理由,就認定中
天新聞違法,並決議裁罰40萬元;且NCC委員會未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只擷取少
數委員意見做成處分,法院認為NCC處分恣意判斷而違法,逆轉判中天勝訴。
NCC的4位塔綠班認定違法,會議決議發函改進
結果.. NCC就無視決議
直接用4個塔綠班的意見代表全體16人的意見裁罰
結果今天NCC遭到法院打臉
這樣讓塔綠班情何以堪呢?
早知道就學垃圾中不做會議紀錄,
是不是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