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fvujm (Rfvujm)》之銘言:
: 剛剛看隔壁版在討論養小孩啦
: 發現不少人被兒少法
: 規定12歲以下不能在家獨處這條
: 搞到無所適從
: 先前防疫假跟停課也有發生對應的問題
: 奇怪12歲都已經可以自理了
: 9歲十歲還有點道理
: 12歲小學六年級耶,又不是智障
: 到底是有什麼毛病
那還不簡單啊?
有錢的就弄去安親班
沒錢的,那就叫小學生在爸媽還沒下班以前先在學校待著啊
專門弄一間教室讓他們寫功課
等爸媽下班的時候去接啊
如果說有上了國高中的兄姊的話,就叫哥哥姊姊沒有補習的那幾天去拎弟妹回家啊
哥哥姊姊如果都有13歲以上了,難到就沒有照顧人的基本能力嗎?
不要甚麼都讓爸媽擔, 哥哥姊姊也要分擔點照顧責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