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inreigensou: 仇恨歧視就是給人自由心證用的 06/30 22:12
→ Sinreigensou: 以後在台灣講尼哥也要刪字 06/30 22:13
→ Sinreigensou: 因為是歧視 06/30 22:13
→ Sinreigensou: 你這種心態跟中共沒兩樣 06/30 22:13
我就叫你們去看法條了...我只是打個大概,我不會全打出來我沒這麼閒
你們藍白腦真的很懶,好啦我好人做到底...
第五條 提供數位中介服務,除依法律規定且符合下列事項者,政府不得限制之:
一、符合下列目的之一:
(一)人性尊嚴之保障。
(二)國家安全或國防等公共安全維持。
(三)犯罪偵查或追訴。
(四)族群、性別、宗教、國籍等仇恨或歧視行為之防制。
(五)兒童及少年權益之保障。
(六)公共健康之維護。
(七)消費者或投資人權益之保護。
二、為除去或防止該服務對前款規定事項之傷害或嚴重風險而有必要。
三、採取之措施符合比例原則。
法條講得很清楚,有必要才會去除去該網路服務
也會採取比例原則
比如你在網路罵一個人,那個人告你
那就是民事訴訟,你們兩人解決
政府何必要為了這個小事除去這個網路服務???
→ wilson3435: 中共也說他們禁的詞是仇恨言論啊,實際上要看怎麼操 06/30 22:14
→ wilson3435: 作,看這個沒意義 06/30 22:14
其實現行法律都有規範以上的事項好嗎
如:歧視,以勞基法最多
國安,國安法、刑法等
兒少,兒少法等
投資消費,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
所以說這跟言論自由根本無關,自由不是毫無規範好嗎
這明明很常識的東西,為什麼你們藍白腦遇到蔡英文就腦昏了呢??
→ goetze: 當年國民黨執政,NCC說要管理散佈盜版的網站~民進黨怎說? 06/30 22:48
→ goetze: 當年連打擊盜版都不行,現在那些難以界定的標準卻可以? 06/30 22:49
→ goetze: 不過又是雙標而已啦 06/30 22:50
→ goetze: 話說~這廝的忠黨愛黨,從標題就可以一覽無遺了吧?噗! 06/30 22:54
我是不知道你在講什麼啦
你可以就這法條來討論嗎
我覺得你很缺乏針對主題討論的能力耶,你要多讀書喔馬迷g
→ jerick: 跟中共建立長城說法一致,果然是一家人。 06/30 23:21
此法條主要抄歐盟的,還是你要說歐盟有長城...
藍白腦真的滿可憐的
噓 leroydinozzo: 尊嚴什麼洨太抽象了吧,批評政府結果說尊嚴受損怎 07/01 00:41
→ leroydinozzo: 麼辦?你他媽這麼玻璃心也要審查我喔?媽逼咧什麼 07/01 00:41
→ leroydinozzo: 智障言論審查,草泥馬的言論自由,綠共紅共一家親 07/01 00:41
尊嚴一點都不抽象
你可以在網路指名道姓罵人,然後被告誹謗、毀損名譽
你就知道尊嚴值多少錢了西西
快去做喔
噓 RLH: 沒這法不能請公司提供資料? 07/01 02:27
公開揭露 懂?
推 holyhelm: 不意外又是篇在政黑也沒粉綠要支援的文章 07/01 09:59
→ holyhelm: 反正到時大概又是甚麼創世神哭哭被祖卻又不離開fb之類 07/01 09:59
我跟你說過很多次了,來ptt是來打嘴砲的
不是來組幫派的
綠粉不支援我又如何? 我就是來罵國民黨跟藍白粉的阿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