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個問題:
有人問我為什麼一直打朱宥勳,是不是一種私仇?
我必須很嚴肅的說,如果只是暗箭傷人這件事,那根本不需要這樣做,
重點是,他被蔡英文收買這件事。
我認為文人要有自己的風骨,像朱這樣被權位利祿收買的人,讓我很瞧不起。
孔子說冉求"可鳴鼓而攻之",
朱宥勳可恥的地方在於,他動不動就扛出"台灣文壇",卻帶頭做執政黨的奴才,
這種文壇敗類,比側翼更加可惡,是該鳴鼓而攻之的。
所以我再說一次,如果他沒有拿蔡英文的錢,我也就算了,
但他被收買了,所以這就變成大是大非的問題。
尚市長絕不跟執政黨的走狗為伍。
有圖有真相,監察院報告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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