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總統的國情報告應比照美國總統模式

作者: amanda815625 (櫻井)   2024-02-14 18:38:55
https://reurl.cc/54XgGn
https://reurl.cc/g4Nv0L
這是美國總統國情咨文的模式
台灣總統的國情報告
也應該比照美國總統的模式來辦理
應該依憲法跟法律的規定來運作
憲法規定
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途徑有兩種
一是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四分之一以上提議
再經院會決議後
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
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
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第二
是總統就其職權相關的國家大政方針
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
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如下
立委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
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問題
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
由黨團協商決定;
就前項委員發言
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所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規定得清楚
是『綜合再做補充報告』
而不是質詢
綜上所述
『沒有』詢答的規定
總統『沒有』接受質詢的法定義務
更沒有『一問一答』的規定
沒有『即問即答』
這是不存在的事情
也不在憲法與法律規定內容之內
法治國家要依法行政
立法院更不應該帶頭違法
因此具體操作方式
應該比照美國總統
以發表國情咨文的方式來進行
而民進黨也提出妥協方案
就是比照前總統李登輝跟國民大會報告的模式
李登輝總統每年向國民大會國情報告
並於會後留下聽取國大代表的國是建言
國代建言結束後
李登輝總統再做綜合答覆,並無一問一答。
結論是
在野黨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也是違反法律的
沒有理由這麼做
反而是比照美國總統或李登輝前總統模式進行
都是典範和恰當前例
可以比照辦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