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nyeah ( 湯元嗎)
2024-04-30 17:30:18阿不見很簡單
為什麼會有80%這個比例跑出來 難不成真的是藍委自己腦中生出80%
還是聽誰建議說可以用80%
你真要試用期法制化 為什麼還要搞出個80%?
這就是有鬼嘛
現在好了 原本開35k的 有法律依據可以讓他開28k三個月 之後再補回來就好了
那我不砍白不砍阿 7k x3 我現省2萬1
到時候適用期我不滿意 我資遣費拿這兩萬一打發他剛好
板上白藍仔該不會以為公司叫人滾蛋都不用遣散費的吧?
啊我要是不補回20%呢? 你咬我嗎?
你不開心你辭職去找新的壓 被白漂三個月怪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