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nrywinwin (c718)》之銘言:
: 民眾黨現在猛推電視辯論
: 請問一下這場辯論有誰勝誰輸嗎
: 不管怎樣八卦政黑覺得一面倒
: 都是國昌贏麻了
: 那舉辦的意義是啥
: 阿就算辯論產生很大的意見分歧
: 法案還是照推啊
: 藍白怎麼可能拉下臉撤回
: 說白了就是民眾黨下鄉的能量一定不夠
: 所以才旁敲側擊選個什麼辯論會罷了
就是看到民進黨籍總統都說黨員要下鄉宣講了
據說空戰比較強的民眾黨
當然是要趨利避害,找自己熟悉的戰場跟民進黨對決啊
實際上雙方搞這個本身都非常的無聊
也凸顯了我國制度上覆議的腦殘程度
我就問了
一群剛剛做出這個法案決議的人
你現在要他們重新做決議
你覺得這決議結果有其他種可能嗎?
當然不會有
覆議必然不可能會過
最多就只是讓執政黨表態老子不爽
然後哩?
依法行政院長你必須執行啊
乾脆大家直接去釋憲不是比較省事?
以前這制度還有丁點價值
就是等於閣揆是要拿自己的烏紗帽去明志
但因為修法現在閣揆覆議失敗也不用辭職了
連這丁點價值也都失去
當然,純粹明志的價值或者是表態的價值
本質都是毫無營養的
連作秀都稱不上,只能說是浪費社會國家資源的垃圾舉動罷了
真正合理的做法是
當間接民意被遭受質疑之時
應該回歸直接民意的展現
也就是覆議的做法應該是提出公投複決
那麼現在執政黨與在野黨們要下鄉宣講
要搞電視辯論
那一切的行為就有正當性
因為這些可以拉高民眾的支持
反觀現在制度之下
你政院覆議去搞下鄉宣講是要幹嘛?
有病嗎?
還是想號召民眾用抗議?
就算你號召民眾抗議又怎樣?
青島東路也給你圍了
有三小改變嗎?
妨礙交通,製造噪音是很爽
但法案還是照推啊
反正現在制度就是這樣
乖乖推釋憲
反正大法官都自己提名的
不會連這點人都不挺你們民進黨吧
釋憲完戲就演完了
一直吵著這個話題
不就是讓黃國昌持續曝光
然後你們賴清德持續神隱
啊是有比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