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黃暐瀚:我沒說黃捷是賊 你們失望我理解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24-07-10 10: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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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黃暐瀚FB
3.轉錄內容︰
同標準 延續性 合邏輯
昨天早上 #暐瀚撞新聞 講黃捷闖入會議室,收到一位藍營前輩的line,提醒我憲法只保
障立委的「言論免責權」,「行為」沒有。
下節目後我回播電話給這位長輩,跟她說明,我完全理解立委只能「自由說」,不代表可
以「隨便做」,像是打人會被告,破壞公物可能被罰。但實際上,這些年下來,立委在「
院區權力極大化」,很多明顯脫序的行為,基本上都沒人管,也沒人敢管。
比如說,如果你去投票,當場撕票,或是妨礙別人投票,你會被主任管理員制止,甚至可
能被警察逮捕。不會有一個投開票所因為被搗亂,就失去「投開票」的功能。但在立院,
立委會推擠,會叫囂,會妨礙開會,會扯斷麥克風,會鎖門(還有開門),會佔領主席台
,卻沒有辦法被「排除」。
兩個路人在西門町互毆,明顯「意圖傷害」,警察騎巡邏車經過,會當場制止;但兩名立
委在立院互毆,就算立院駐衛警當場看見,也不會上前制止(有意見請當事人事後各自去
提告),這就是最大的差別。
部分網友對於我昨天評論黃捷事件說:「到底犯了什麼法?會受到什麼處罰?等得韓院長
最後的決定」,感到不滿。
我理解這些網友的不滿。
我知道你們希望聽到的評論是:「黃捷就是賊!黃捷就是小偷、闖空門、一定要把她送辦
」!因為我沒有這樣說,你們失望,我理解。
因為你們看來「茲事體大」的「犯罪」,暐瀚看來卻是「稀鬆平常」。過去國民黨在立院
少數的時候,也曾為了反對審查陳菊當監察院長(2020-6-28),天沒亮就破壞門鎖,闖
進議場,還反鎖自囚,噴漆抗議。那時的國民黨,跟今天的黃捷,有什麼差別嗎?(黃捷
甚至還很奇妙的,避開了破壞公物)
談論任何時事,都會有主觀的立場。但在主觀之外,別忘記「同標準、延續性、合邏輯」
,要理解總有人,跟你的看法不同。
還是那句話,黃捷開門事件,就等韓院長決定,該怎麼處置了。
暐瀚 2024-7-10 de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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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註、心得、想法︰
黃暐瀚指出 以同標準來說
他在立院看過的事情比著誇張的太多
根本稀鬆平常了 還舉幾個藍鳥立委的例子說標準要一致
暐瀚真的很有道理 小草只會亂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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