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本國事務 | 小整理:國會職權修法憲法法庭

作者: magelinus (巫師)   2024-07-10 23:30:55
全過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x1Qb-ocneo
前言:
1_儘管立法院職權行使修正案有諸多爭議,但台灣為全世界公開示範亞洲民主可以如此透
明,人民可公開質疑"總統府提請暫時處分"的作法。
2_西台灣共產政權不會太開心,所以網路上完全沒聲音(還是曾經有聲音但只剩一雙拖鞋
和尖叫聲?)。
主題開始:
3_開頭雙方的陳述大致正常,就連立法院諸多委任代表如翁曉玲委員一開始也很克制。
4_反倒是黃國昌的表現是最差的,當他在憲法法庭打出那張"大法官不應成為任何政黨守
門神"云云,以為是在PTT還是低卡博眼球還是立法院貼大字報? 在專業場合這樣搞太扯了
,明顯演給支持者看的。
5_真讀過該修法的內容再看立院委任者的發言,藍白諸公假設看影片的人民不會去翻立院
公報,所以說話明顯避重就輕。例如黃國昌說被邀請接受質詢者可請律師(還加重語氣一
再強調),我心想不是吧,果然馬上被打槍"依條文得經過主席同意才行"。黃國昌把小聰
明的政治手段拿到極度專業的憲法法庭繼續用很讓人吃驚,連翁曉玲都演得比他好。
6_這是憲法法庭就應該直接以法條來攻防,而不是演戲。
7_呂太郎大法官問"行政院覆議不成功就應該接受,不能申請釋憲。假設行政院認為違憲
是否也得接受?法源為何?",很明顯地立法院委任人回答的很結巴,所以回答後續執行有
問題再提相關途徑,而毋需先行預測相關風險(憲法規定???)。
8_詹森林大法官感覺上邊提問邊覺得快笑出來,立院委託人關於同總統府尚未有"行使職
權"的要件很荒謬。
結尾:
9_整個來說,立院委任人強調問題還沒發生不應該預先推論,其他院會的委任者卻是提出
很多清楚的法條和舉例。
10_黃國昌的小聰明在專業雲集的場合不太好用就是。
11_都怪洪孟愷之前太急了,之前馬上急著要園區的所有廠商資料,一再被諸院委任者提
出來,導致立院委任團隊只能當作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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