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manorboyo (omanorboyo)》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15/2777927.htm
: 2.新聞來源︰ettoday
: 3.完整新聞標題
: 黃國昌用6頁談「反質詢」定義 拿5綠委當例子:看影片更能快速理解
: 4.完整新聞內容︰
: 憲法法庭10日就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召開準備程序庭,大法官尤伯祥詢問民眾黨立委
黃
: 國昌「反質詢」定義,但黃未回應解釋其定義,使尤要求書面答覆。黃國昌15日於臉書
上
: 傳高達13頁的書狀,其中有6頁談「反質詢」定義,並以民進黨立委作為舉例,還在留
言
: 處放上影片,希望大法官能秉公做出決斷。
可是國昌,你的影片很爛,看完讓人反而完全不知道反質詢定義呀!
你這影片除了龍應台有官員回應之外,完全沒剪官員回了什麼。所以,你至少要把官員回
應補齊,這樣老師才能判斷嘛。
再者,國昌,在你的定義裡,龍應台是合於你反質詢定義的,那你覺得要罰龍應台嗎?
“委員,你要不要針對我的報告提問呢?”
這樣罰10萬,好嗎?
最後,你臉書下面也有一個影片:
https://youtu.be/PiEPPoN8kbY?si=ohx0BZdLbRxXAmK2
像這樣的官員,費鴻泰又是主席,應該可以把官員罰飛天吧!?
國昌,你怎麼看?
: 黃國昌15日傍晚於臉書放上高達13頁的書狀,表示依據憲法法庭準備程序中大法官諭示
,
: 今天已提出關於暫時處分的補充答辯書,希望回應大法官的疑問,同時也重述對程序的
疑
: 慮與疑義,「作為機關代表人,我已盡力依照要求提出書狀補充陳述,也希望大法官能
秉
: 公做出決斷」。
: 黃國昌提及,許多朋友關心「反質詢」的定義,其實前一次的狀紙已經闡明,然而既然
大
: 法官希望補陳書狀,那麼作為機關代表人,自己也負責任地再提出,「不過我想相對於
文
: 字,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應該能對於反質詢有更清楚快速的理解。我始終
堅
: 信,唯有透過不斷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紮深,讓民主更為深化。」
: 5.附註、心得、想法︰
: 看到政黑集體發作 就知道黃國昌又做對了什麼
: 好了啦 先吵不交作業 交了作業 又吵亂寫作業
: 一堆小鳥氣噗噗 就知道寫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