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尤大法官想要問的反質詢
是先拿質詢的定義出來講
然後反質詢就是角色互換的意思
所以他搞不懂現在一堆人講的反質詢是什麼意思
現在多數人所認為的反質詢
其實是一種在質詢過程時的反制作為
但是這個作為本身與 "質詢" 不一定有所關聯
尤大法官的理解應該是
質詢,是一個過程
是指質詢人對被質詢人針對政策等相關事情提出質疑的一個行為
而被質詢人會去辯護政策
那麼他對反質詢的理解就變成
就是質詢人與被質詢人的身份互換
質詢:立委、議員 質疑 行政官員 相關政策
反質詢:行政官員 質疑 立委、議員 相關政策
所以他才會說
立法委員不可能成為政策的制度或執行者,他們無需辯護的政策。
目前憲法都沒有規定行政官員可以質詢立法委員的環節。
如果想要反擊大法官的論述
那麼可能就要先把質詢的定義先解釋好
或許才有機會讓大法官搞清楚反質詢是什麼鳥蛋
只能說以前藍綠對於反質詢都搞不清楚
然後就講一些白癡答案
想不到這個康乃爾大學畢業的法學專家
搞不清楚大法官想要問的東西
然後拿一些白癡答案來幫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