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兔明知道違法為什麼還要做?

作者: dreackes (0.0/)   2024-07-27 01:25:52
公積金這種制度行之有年 很多立委辦公室也都這樣用
我們先退了一兆步來說 假設這是真的好了
那為什麼只有高虹安的會出事
只要其他立委不像高把這筆錢當成自己的小金庫就沒問題了
像是辦公室臨時想買點小東西補充
想要買個飲料大家爽一下
助理們要自己去聚餐吃飯的開銷
甚至助理們拿去做雙眼皮 眉毛
都可以申請這筆公基金來用
而且跟老闆出去吃飯也都是立委大大很闊氣的在請客
你覺得哪個助理會不爽?
本來就不是自己的加班費被拿來用在這種地方 爽阿
而且是爽助理自身 誰沒事會去告發害自己倒大楣
同樣都是公基金 但是你立委有沒有伸手進去亂搞是一回事啊
當然 這是在假設這個前提是真的的情況下就是了
今天就是你高虹安摳到助理不爽到爆
寧願自爆也要扯你一起下去死
不然你想像一下高虹安做法跟上述的一樣
有哪個助理有那種閒情逸致出來捅人
而且只要高沒有把手伸進去也可能捅不到高
說到底這一切就是她自找的 做人摳成這樣
都當立委了大方一點有這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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