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銘言:
: 大法官講得夠白話了
: 比起黃國昌那種東扯西扯講一些別人聽不懂的
: 大法官簡直是法學教科書,把法律講的淺顯易懂
: 你的調查權要有目的性
: 你要查公務人員送監察院?那監察院就夠了
: 你要查案件送檢調?那司法權就夠了
: 你要監督行政院?幹你娘,你不是有質詢權嗎?
: 還可以到處找部會調資料,然後開記者會時不小心把機密文件公布
: 加上立委在立法院內的言論免責權
: 到最後你擴權案的目的是什麼?藍白根本講不出來
其實真正的重點是:不要用奇怪的手段企圖代替修憲
雖然台灣打這種憲政擦邊球不是第一次了(比方說行政院廢止中國人=中華民國人的函釋)
但依照憲法法庭不告不理的原則,這種手段必須具備高度社會共識才能判好球
藍白修立院職權行使法搞到十萬人上街還自以為沒事
根本就是大暴投K到打者的臉還嗆人家沒躲好被打活該,搞到球迷都要衝進球場揍人了
還自以為主審會判好球給你
不判你驅除出場,很客氣了
: 擠了半天,最偉大的發明就是直播可以取代議事紀錄
這個根本人體蜈蚣,拉屎給支持者吃太久,連自己都相信屎可以吃
: 說實話,黃國昌講的東西根本不是依據法理,也不是回答問題,就是瞎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