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緩刑要符合四個條件:
(一) 法院判決的宣告刑必須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一些重罪是不可緩刑的,像殺人罪要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除非法院把
法定本刑一減再減,從十年減到二年,才可以宣告緩刑,這種機會很少,因為減刑也要有
法律上理由,不是想減就可以減的。
(二) 從來沒有因為故意犯罪而受到有期徒刑的宣告。
如果過去犯的罪是被法院判處拘役或者罰金,就沒有關係;或者過去犯的是過失犯罪,也
不生影響。
(三) 以前雖然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經過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
未曾再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
(四) 須法院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
高虹敢誣告一審被判十個月
即便上訴二審,除非大翻轉改判無罪
只要二審有罪,因卡到(二) 無法獲得緩刑
所以誣告案只要有罪就是關定了。
且
刑法第 376 條
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免
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
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所以本件誣告案二審就會定讞
高虹敢很有可能提早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