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柯文哲肖像權違法嗎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2024-08-29 09:09:16
我才疏學淺,真的想不到哪裡違法。
先不管到底操作有多噁心,
如果以柯文哲肖像權為核心出發點,
黨支付木可肖像使用授權,
(嘉義地方支持者也爆出被要求授權金,所以轉而用PK)
然後木可把營業所得給柯文哲當作授權費。
這種講法實在找不到法律上的破綻,
對於那些民眾黨無法合理解釋的花費,
譬如胖卡200萬,
最後只要說因為包含了「柯文哲形象」,
然後木可必須支付柯文哲額外的分潤,
似乎這一切都能說的通。
木可只要把所有錢都轉給柯文哲當作肖像權授權金,
隔年柯文哲依法報收入就好了。
大家都知道這樣操作很噁心啦,
不過如果柯文哲只是為了要躲法律責任,
這樣子做都可以串起來了。
政黑的版眾,
以後貼圖柯文哲的時候別忘了跟木可公司支付授權金唷:
https://i.imgur.com/LAkUf5B.jpe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