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提修兩岸條例 中籍任公職 須提喪失

作者: iincho (世界的盡頭)   2024-11-11 08:41:24
※ 引述《jfw616 (jj)》之銘言:
: ※ 引述《iincho (世界的盡頭)》之銘言:
: : 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是正確的做法,但是兩岸人名關係條例裏面對中國大陸
: : 根本沒有國籍的概念,所以提要喪失國籍證明就是來騙的。
: 你怎會覺得沒有國籍的概念
: 其實提出喪失國籍證明只是把灰色地帶表明
: 因為中共確實不會發出喪失國籍證明給陸配
: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人民條例)第9-1條訂明,台灣
: 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 如果沒有國籍概念
: 你拿中共護照不就沒有違法的情況了
: 大陸地區護照是什麼?
: 當初陸配從大陸來台
: 難道是手寫文件證明嗎?
: 不承認中共國籍
: 所以政府那邊沒有保留陸配大陸的資料嗎?
: 陸配是石頭蹦出來的嗎?
我以前回你過,如果你要這麼講究台灣銀行連人民幣都換不到。
實際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設計的原則就是盡量迴避主權問題,
但是在一般事務性存在一點可以通融的部分,不然啥都不要幹啦。
你想回到殺朱拔毛當兵兩年起跳對面開米格過來的時代請便,
但是以一堆台灣人買掏寶貨的狀況來看執政黨不可能這樣幹。
: : 真的要檔陸配從政又要合憲的做法,直接修21條把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這條
: : 改成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一百年就行。這條釋字第618說過合憲。
: : 所以這些人根本不是想解決陸配任公職的問題,甚至可以說他們連禁止都不見得是真
: : 的想做,提這個就是製造爭議搞抗中保台這一套而已。
: 簡單的講兩岸關係本來就很多灰色地帶
: 你覺得是製造爭議
: 但這本來就有爭議沒錯
: 只是兩岸關係不能斷又不能講明
: 所以法律漏洞太多
這些東西當年根本沒啥問題,你用一中原則下去演繹幾乎全部都說得通。
你們會覺得灰色地帶太多是因為預設兩邊一邊一國,但是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立法那個年代這種想法不是主流,你可以說法律不合時宜但是不能說漏洞太多。
以台灣的現況來說,綠營如果覺得有問題,那就修憲。
如果覺得修憲法太危險或是門檻太高,那就在合憲的範圍內用技術性辦法
解決他們想要達到的目標,現在這樣根本就是隨便解釋法條在亂搞。
或者說他們實際上沒想要解決問題只是想擴大爭議賺政治紅利。
對照這些人在國會改革案高舉中華民國憲法維護樣子,
我只能說這個黨真的是十足的雙標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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