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ckham5566 (阿維)》之銘言:
: 家族一起努力賺錢,
: 把賺來的錢都上繳給父母,每月再分回一點零用錢來維持生活,
: 但是父母會光明正大的給那個不去工作的兒子買哀鳳買電腦看演唱會。
: 現在大家想通了,與其錢都給爸媽拿去讓其他人亂花,
: 不如多留一點在身上,用在自己身上也比拿去亂買東西來的好。
: 尼看 只有邁邁和哲哲 反對啊
你要這樣比喻
房貸父母繳的,其他人連房租都沒繳
以前求學時期學貸、養兒育女的錢也沒要兒女還
有流氓要來搶房子,武器錢爸媽出的、官司錢爸媽花的
更別提兒女說好聽去外面上班賺錢
其實只是在父母的母公司底下再開間子公司而已,創業基金還是爸媽出的
然後現在兒女領的薪水要自己拿回去吃喝玩樂
房子修繕費還是父母在出
家要垮啦,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