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小草覺得帳本放入證據之一很好笑

作者: Subaru5566 (愛上速霸路)   2024-12-28 01:31:35
※ 引述《zxcv157 (點兔騎士)》之銘言:
: 小草昨天開始狂洗excel
: 我有點不知道笑點在哪
: 檢方把懷疑記載了不法所得的帳本檔案
: 當作證據之一
: 這件事哪裡奇怪??
之前小草們,會和其他白營的人一起拗,說1500是時間行程,才不是啥1,500萬。
現在倒是沒有人在堅守這一點了!
他們其實也就只抓1,500萬這點狂打,但其他款項就沒招了。
我覺得最厲害,就是阿北可以從宗教團體那挖錢,起訴書上寫:
「悟覺妙O在上開地點將裝有現金1000萬元之皮箱交付與柯〇哲及
新故鄉協會秘書長蘇〇強」
隨後柯文哲指示時任競辦財務長李文宗等人將800萬元匯入新故鄉協會銀行戶頭,剩餘200
萬元作為日常開銷所用。
那些被宗教團體榨乾的信徒,看到這,作何感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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