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概懂了柯文哲的貪汙手法,類大水庫理論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24-12-29 01:50:58
這真的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人家政治獻金法第二條就規定了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
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但黨費、會費或義工之服務,
不包括在內。
你政治人物或政黨團體自他人所無償取得的經濟利益,不管用什麼名義
就是政治獻金,只能用於黨務或競選活動
而今你竟然用成立公司行號,基金會的名義來逃脫監督
真的以為可以規避政治獻金法的規定嗎?
更別提你收受他人政治獻金的時候,根本還沒有開始競選,連收受政治獻金的資格都沒有
更讓人懷疑這就是包裝成政治獻金的賄款
今天北檢只是不想炸彈開花
否則他真的追查下去,這些款項每一筆都有可能夠構成賄賂,賄選或公益侵占罪
到時候你就吃不完兜著走了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坦白說 柯文哲的起訴書191頁 只看了約三分之一
: 看完後,大致上對於柯文哲的貪汙手法有基本的認識
: 簡單來說 柯文哲會先喊窮、再以各種名義像是政治獻金、裝潢費...等等
: 去跟各財團、企業、建商、地方角頭、博弈大亨索取現金。
: 而這些柯文哲以政治獻金名義索取來的現金,通通都不會申報到政治獻金專戶內
: 而是把錢進到木可帳戶、協會..等,因為像木可帳戶是屬於私人公司,不受監察院監管
: 換句話說 你是查不到木可的帳,根本無法可管、只有檢調單位可查
: 然後呢,柯文哲再用各種名義 例如肖像費、授權金、各種奇奇怪怪 不合邏輯、常理的
: 名義,再把木可的錢 轉匯到他個人名下帳戶,像木可就有匯450萬給柯文哲
: 這點民眾黨的財務長梁秀菊也證實,柯文哲從未拿現金 政治獻金到民眾黨財務部入帳
: 而謝國樑的200萬 也證實給柯文哲的是現金,但柯文哲也沒申報到政治獻金專戶、
: 財務長也證實 柯文哲從沒拿現金給民眾黨財務部入帳,那錢跑哪裡去了 ?
: 當然就是進木可了、雖然負責人是李文娟 但實際上可掌管財務的人還是柯文哲
: 等於是柯文哲的私人帳戶。
: 簡言之 柯文哲透過木可來貪汙、A錢 就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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