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刑期有種就修但不能無罪!

作者: banbee100 (BB)   2025-01-02 19:20:50
說真的,覺得判太重的那就去修法,台灣貪污罪刑相對很重大家都知道,新加坡那個貪污上千萬的判12個月而已。
但不能無罪!他馬的報個帳公私分明到底有甚麼難的?就是心裡想空想縫才會搞那麼多把戲!什麼叫法條不明確讓公務員難以執行?什麼叫議員有判例而立委是第一人?當立委怎麼可以這麼囂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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