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事件看來要延燒一陣子了,目前覺得...
1.記者標題殺人?(社會中心?)
2.媒體刻意挑起對立?
3.年輕人腦衝沒看場合講話?
總之希望大家還是要理性討論,避免踩到版龜喔。
「李明翰歷劫歸來,特別對所有參與救援的人員說聲「謝謝」;他提到,未來自己會更加
小心,準備好充足裝備,包括無線電和衛星電話等,也希望政府未來能夠明確訂定搜救付
費,以及專人專責搜救隊的相關辦法。但因為受訪提到付費搜救時,表示「但是台灣搜救
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此言讓花蓮縣消防局
心寒,6月30日發聲明稿回應他的說法。」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01/956776.htm
山難35天花150萬救!李明翰怨「救援品質」 花蓮消防局火大聲明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29歲男子李明翰5月13日獨自攀登「能高哈崙橫斷」探勘路線,失蹤將近一個月後
,大難不死,最後以手機求救,搜救人員上山搜救找了5天,最後終於在20日找到人。不
過這次救援代價150萬元,將由政府埋單,李明翰卻在28日受訪時表示支持付費搜救「但
是台灣搜救品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對此,花
蓮縣消防局看了報導,火大發聲明稿回應「若台灣搜救品質不足,怎可能2次成功救援(
他)。」
登山客李明翰6月獨攀「能高哈崙橫斷」,不料跌落溪溝雙腳骨折,受困35天後,直到20
日才被救難人員吊掛送下山就醫,休養1周後逐漸恢復體力。李明翰28日出面說明遇難經
過,表示自己靠意志力跪爬10公里,在稜線上移動,最後順利獲救。
李明翰報案時,提到他在12日所帶的食物已吃完;他摔落溪谷後在溪谷待了一週,爬上哈
崙舊鐵道等了3天,最後勉力爬上稜線打電話求援。 29歲的李明翰申自5月13日從南投屯
原登山口入山,進行15天的「能高哈崙橫斷」行程,原預計28日從花蓮壽豐鄉池南鯉魚山
下山。但在15日以簡訊向父母「報平安」後隨即失聯,家屬靜等約半個月後於6月1日報案
請求協尋。
搜救人員以黑鷹直升機將李明翰吊掛救出後,躺在擔架上由消防人員送往慈濟醫院急救。
(圖/記者王兆麟攝)
▲李明翰深山30多天失聯奇蹟生還獲救,躺在擔架上由消防人員送往慈濟醫院急救。(圖
/記者王兆麟攝,下同)
花蓮縣消防局說,多天搜索計動員20多人力救援,空勤直升機出動10多架次空偵。當李明
翰以手機求救時,即要求他不要任意移動。雖然山區天氣不佳,但他搭起帳篷外帳遮風避
雨,還有一張塑膠袋蓋在身上保暖,所以能避免失溫。
另表示,李明翰在電話中說有攜帶GPS,但渡溪時被沖走,因他使用2G手機,無法得知他
的座標,只好從他描述研判大約受困在大檜山西北方、海拔2457峰至2418峰間的稜線,不
過最後找到他的位置與他描述所在差了1天腳程。
李明翰後來看見有直升機盤旋,知道搜救行動已經展開,但他沒有足夠的工具升起狼煙,
直升機看不到他,他只好以跪爬方式爬上稜線,希望能讓搜救人員發現。
有一天在稜線上,他發現攜帶的2G手機有訊號,立刻打電話求救,但之後天氣轉壞,直升
機沒辦法飛,他又等了1個星期,後來糧食耗盡,手機也沒電,天氣卻仍沒有轉晴,決定
捨棄所有裝備,往哈崙工作站移動。
李明翰沿稜線上的獸徑爬上哈崙鐵道,山區晚間仍有10多度,不算太冷,可以就地躺著就
睡了,白天醒來後就跪爬移動,沿途發出喊叫聲吸引搜救隊伍注意,直到第3天,還沒抵
達哈崙工作站就先遇到搜救隊伍,救難人員立刻聯絡直升機,將他送下山就醫。
花蓮慈濟醫院表示,李明翰頸椎1、2節受傷,用頸圈固定,另外右小腿、左髖關節骨折,
已經進行手術治療,至於氣胸和顱骨輕微出血已經恢復,要完全恢復登山,至少要休養半
年以上。
李明翰臉頰凹陷,膝蓋、手掌都留有疤痕,體重只剩下60公斤,相較入山前足足瘦了10公
斤,受困期間依靠鹽巴、剩餘糧食和雨水維持體力。李明翰說,自己喜愛大自然,一年有
一半時間都在山上,雖然遇到意外,「但始終確定可已下山,求生是人的本能」。
李明翰歷劫歸來,特別對所有參與救援的人員說聲「謝謝」;他提到,未來自己會更加小
心,準備好充足裝備,包括無線電和衛星電話等,也希望政府未來能夠明確訂定搜救付費
,以及專人專責搜救隊的相關辦法。但因為受訪提到付費搜救時,表示「但是台灣搜救品
質還有很大進步空間,若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資格收費。」此言讓花蓮縣消防局心
寒,6月30日發聲明稿回應他的說法。
花蓮縣消防局「對於獨攀受傷登山客李明翰6月28日記者會新聞回應」聲明稿,
全文如下:
報導獨攀能高哈崙橫斷墜谷的登山客李明翰於6月28日召開記者會說明遇難及求救過程,
所述「支持付費搜救,但台灣搜救品質有很大進步空間,如果做到搜救專責,專職,就有
資格收費」、「要不要保險、帶什麼裝備是個人選擇和自由」及「不接受法律規範專業領
隊帶領」。
花蓮縣消防局提出回應表示,台灣攀登百岳、高山活動的熱潮非常盛行,然而許多意外事
故多為在山區獨自行動,不甚發生失聯、受傷等狀況,而依歷次山域搜救紀錄顯示,山域
主管機關(國家公園管理處或是林務局各管理處)、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各級消防機關
(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及各縣市消防局)及警察機關在接獲報案後,總以最積極的態度、不
計成本的展開搜救行動,希望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救援任務,確保待救者的生命安全。
然而為了更能有效保障從事山域活動民眾的安全,現階段以訂定登山管理法規方式規範愛
好登山者在從事登山活動前必須做好充足的行前準備,例如必須攜帶定位器材、緊急聯絡
用的通信設備及供應電源,必須有專業領隊申辦登山綜合保險後再引導從事登山活動,為
的是有效提高每位登山客入山時的安全保障,希望可以有效降低山域意外事故發生機率。
花蓮縣消防局統計從99年至105年7年來平均每年發生28件山域意外事故,而106年截至6月
底就已發生15件,每次總是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檢視歷次發生原因均以迷路、墜谷、失
蹤(聯)、受傷及高山症等為主,各機關接獲山域意外事故報案時,透過橫、縱向的協調
聯繫及動員,總希望將失事者安全救出。
而台灣登山活動非常盛行,為了有效保障每位登山者的安全,各縣市政府訂定登山自治法
規,並不是限制民眾從事登山活動,而是規範民眾在從事登山活動前,就如同出門旅行般
應做好充足的行前準備,例如必須攜帶定位器材、緊急聯絡用的通信設備及供應電源,必
須有專業領隊申辦登山綜合保險後再引導從事登山活動,希望規範要求登山者結伴同行、
相互照應,有效提高每位登山客入山時的安全保障。
搜救人員以黑鷹直升機將李明翰吊掛救出後,躺在擔架上由消防人員送往慈濟醫院急救。
(圖/記者王兆麟攝)
萬一不甚發生意外時,透過領隊或是隨行者在第一時間進行救護處置,透過定位器材(
GPS)將身處位置座標提出求救,方能使搜救隊伍能在最短時間內抵達待救者身邊提供救
援所需,這才是有效確保方式。
消防局林文瑞局長指出,這次是李明翰第2次發生獨攀事故求救案件,104年6月22日(2年
前)李明翰就曾獨自攀爬奇萊山域,當時因右手遭石頭砸傷,無法自行下山而經搜救護送
下山就醫,而就這2件山域事件來看,山域獨攀風險非常高,倘若台灣搜救品質不足,怎
可能2次成功救援,因此,每次山域意外事故搜救成本總是相當高,也都是耗費每個民眾
繳稅的公帑。
因此,透過要求每位登山者投保「登山綜合保險」方式,用以支付山域事故時產生的搜救
費用,為的是可以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有效降低社會成本,同時呼籲登山客不可過
度自信、自大,讓自己陷入險境,空耗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