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一貫道版版規(2013/04/30修訂)

作者: wi1032 (天草風(小刀))   2013-04-30 12:11:33
※ [本文轉錄自 IGuanTao 看板 #1HVqGbtS ]
作者: wi1032 (天草風(小刀)) 看板: IGuanTao
標題: [公告] 一貫道版版規(2013/04/30修訂)
時間: Tue Apr 30 12:10:09 2013
近日板主群討論往後判決上的規範更加清楚
2013.04.30更新
五、新增9.
─────────────── 一貫道版 版規 ─────────────────
一、版旨:
此為一貫道專版,歡迎理性討論相關議題,請勿無理筆戰
二、基本規章:
1.和平對待所有人事物:
a.勿與人爭執、對特定人事物有強烈負面文字 違者水桶 7天
b.禁止洩漏或散佈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網站之網址等 違者水桶30天
c.禁止言語上挑釁、引戰 違者水桶 7天
d.無故毀道謗佛者 違者視情況處理
2.遵守PTT既定成俗之規範 違者視情況處理
3.所有公告文自發起後有效
三、發文推文規範:
1.文章有錯字經版友提醒未改正者 版主會提醒你
2.禁止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且文字少於20字 違者刪文+水桶1天
3.禁止一切牽扯到現實金錢商業行為(買賣文或廣告文) 違者水桶15天+劣退
4.禁止轉貼任何未經發文者同意之分享文文章或內容以免爭議 視情節輕重處理
5.禁止洗板、鬧板 視情形輕重處理
6.禁止討論他板恩怨 違者刪文+水桶7天
7.已鎖文章(標示"!") 不得再回文推文 違者刪文+水桶7天
8.同一標題之系列文,同一人勿超過3篇,請合併或私下討論 違者刪文+水桶7天
9.同一個ID在本板一天之內限發"三篇"文章(除公告文不計在內) 違者刪文+水桶2天
四、文章標題:
為了方便快速了解內容 標題分類如下 可自訂或不使用
1.【討論】 任何希望討論的議題或問題
2.【心得】 求道之後的心得啟發、渡人的經歷、個人想法的分享
3.【資料】 一貫道任何相關資料 如訊文、佛堂資訊......
4.【道親】 介紹自已讓大家來認識你
5.【互動】 板友之間的互動或是道場活動分享
6.【公告】 板上的公告(只限板主使用權)
五、其他事項:
1.板主有權隨時更改板規,但修改之規定不溯及既往。(歷屆板規請找精華區)
2.任何板主群或板規未盡事宜,請板眾以站內信連絡任一板主處理,謝謝。
3.違規者初犯版主可依情節從輕量刑
4.違反版規累犯者依情節加重處理
5.水桶後使用分身視同鬧版 初犯加重水桶分身 再犯永久水桶本尊
6.[公告]文勿修改 若打錯請重新發一篇以免爭議發生
7.所有公告皆須M 不得鎖文
8.版主每年7月1日重選 5/1開始宣傳 6/1開始發表政見 8/1上任 每次換1位
9.板主判決方式採"一事一判"(同一系列文只判一次)
但如板主有公告勸導或是警告在先而不理會累犯者,除原先板規條款懲處外,再
依公告後內容視情形輕重懲處。
六、申訴/檢舉
切記有任何疑問請站內信與組長討論 有任何意見可以發表 但不要誤觸版規
另外為維持版面整潔 請寄信至版主信箱處理
1.檢舉:
所有違規事件的處理,除了板主自行處理外,亦由板眾或當事人檢舉。
所有超過一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可再檢舉但不判決或從輕處理。
所有超過兩星期的文章推文等,已屬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否則會出現挖出對方舊事以檢舉判決之事,弊病甚多。
若該文章或推文確實違規,有一個星期的時間檢舉,
若一星期仍不檢舉,一星期後再檢舉,此是何因? 故,例此條。
若未依指定格式檢舉,不得對判決有異議
請依以下檢舉信格式
==========================
被檢舉人:
所犯板規:(清楚指出第幾條)
文章代碼:
違規證據:(清楚列出對方的違規言論,切勿說自己查以免造成主觀爭議)
==========================
2.申訴:
相關流程請至Board-Police版參閱置底文說明
請務必依申訴流程提出申訴,以避免相關申訴遭駁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