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基督信仰板代理板主選舉辦法 (草案)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2-02 21:25:26
首先,選舉辦法中本來就寫明說依據「公告」請領投票權。
一開始請板友請領的板友名單中,的確沒有明訂請領期限。
不過.....
1. 在11/24當天確認已經有2位板友報名參選,後來於11/25確認資格。
因為選舉時程可能會延誤數日,板主重新公告說明這有任何正當性的問題?
2. 11/24的公告內容已經請大家注意選舉時程,並告訴大家,投票權請領至11/26。
( 而且這個公告在11/27以前是有置底的 )
原因是11/27將要開始投票。莫非你要說11/24的公告不是「公告」嘛?
如果板友想要投票從板友名單開放以來到11/26,大約也有1個月左右時間可以請領。
3. 據此,我認為這樣的請領是有依據的。
但是昨天12/1 我也發現有板友寄信給我想要投票,加上請領的板友的確偏少,
我有考慮說先徵詢兩位候選人,如果他們同意繼續開放請領投票,就可以繼續開放。
但我起床就發現,板友不但沒有寫信來跟我討論或者建議就來組務板討論這件事。
是否可以請領投票權一事,若由組務裁示,本人沒有意見。
最後希望eno4022板友除了任意指摘我可能任意竄改公告,若還有其他指教也請提出。
如果有證據,優卡必定虛心檢討。如果沒有其他需要指教的,就容我休息養病去。
優卡
※ 引述《eno4022 (鋼手指分身)》之銘言:
: 抱歉p大,這裡有點問題
: 我要重申選舉辦法從未寫明"領取投票權的動作有期限限制"
: 所以所謂的順延二字是不成立的
: 我之所以說"如果照預定時程12/1早已結束選舉,那我12/1要求領票自然無意義"
: 那是因為<<投票結束=領票無意義>>是付諸四海皆說得通的道理
: 但事實上,就算我真的犯傻。在投票結束後才說要領票
: 那麼優卡最多也只能以"投票已結束"為理由答覆我說此行為無意義
: 他不能以"領票期限已過"為理由拒絕我領票的權利
: 因為在置底的選舉辦法正式版
: 從頭到尾都未寫明"領取投票權是有期限限制的"
: ps.希望優卡別回覆說他在某某文章中已經有提及這點
: 難道我看置底公告的正式版辦法還不夠,還得去一篇篇翻看你發過的文章
: 看你有沒有偷偷追加什麼門檻規定?這根本說不過去
作者: eno4022 (eno)   2014-12-02 21:45:00
抱歉啊,我11/28左右才回來看看,所以你"曾置底過"又如何?你假定我長期有在注意基信板這點很不可取說真的,要不是你打槍我不讓我投票,我一篇篇文去查我根本不會知道你追加期限門檻,這點我已經說過了要投票我看現在的置頂就夠了,我還去關心過期的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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