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2-03 15:46:08我認為只有小組長可以裁判失職,所以我不認為我有義務接受這個政治要求。
而投票名單的新增我認為需要徵詢兩位候選人意見,但我立場傾向不新增。
原因很簡單,投票結束只剩不到一天,這樣開放對其他也想投票的人可能來不及作業。
如果要在這樣的短時間內開放,不如重新舉辦選舉。
但我很明白表示,我不會主動暫停或重新舉辦選舉。
簡之,我認為應該由小組長裁示,不然應該繼續維持現狀。
我認為申訴要有明確主張,你要暫停選舉就提暫停選舉,爭取投票就爭取投票
而不是不給你投票,就要求暫停選舉,這是漫天喊價,也不尊重爭執的雙方及第三人。
這個我認為就申訴的系爭事項是不能成立的。
以上這是我就板主個人淺見與立場。
※ 引述《eno4022 (鋼手指分身)》之銘言:
: 既然組務有組務的考量,那麼我尊重
: 只要優卡她在板上公開道歉自己的失職,並將我們加入可投票名單
: 我不會堅持一定要停下選舉,但也請組務照今天的承諾
: 與新代理板主共同制定新的選舉辦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