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西哲板主t0444564處理人身攻擊的標準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07-08 23:38:57
※ 引述《startwinkle (星爍)》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Ic8oeiC (W-Philosophy) [ptt.cc] [公告] 版友startwinkle?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Philosophy/M.1385729192.A.B0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85 Ptt幣 │
: └──────────────?w──────────────────────┘
: ● 110 11/29 t0444564 □ [公告] 版友startwinkle檢舉版友chipretender
: 西哲板主判定沒有人身攻擊,是因為他認定小弟有迴避問題
: 雖然我不認為自己有回避問題,在這裡先尊重他的認知。
: 但就法律而言,迴避問題可以成為阻卻違法事由嗎?
: 若可以這對被害人是否會太不公平,被板主要求要有充分回答問題的義務?
: 而且被害人也可能沒意識到自己有迴避問題,他自身的認知自己是有充分的回答問題
: 我認為PTT的看板人身攻擊標準,也應該受到刑法310條和309條的約束。
: 可否請PTT管理者們提出,在處理毀謗罪與公然汙辱罪時,
: 法院有判例是因為回避問題構成阻卻違法事由?
依據目前的申訴規定 #1IFSQFIO (HumService) ,請申訴人與板主,
於即日起 20 日內 (至 7/28 前) ,於本板陳列所有對己方有利之證據。謝謝。
作者: t0444564 (艾利歐)   2015-07-09 20:54:00
好的,即刻準備
作者: startwinkle (星爍)   2015-07-09 23:08:00
小弟的主張是,迴避問題不是人身攻擊的阻卻違法事由望t0444564兄,能提出法院上的判例,證明只要迴避問題,就能正當化人身攻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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