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告不理制違反站規?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7-07 21:46:56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第三行的可能是這樣
: 1. 板主看了覺得沒問題,如果版友有問題可以檢舉。
: 檢舉後結果不理想可以申訴到組務,由組務仲裁。
: 2. 板主真的沒注意或漏掉,你不檢舉板主也不會發現問題。
: 申訴板主「不告不理」到底要檢舉什麼? 這是一個具體的處置行為嘛?
u的意思是這樣沒錯。
檢舉了,板主沒公正處理,才需要申訴。
但我說了沒用。
yogi 現在一直吵不告不理板規,
打算隨便抓一篇文章 上訴板主不處理 ,
當板主問「你怎麼不檢舉」 就吵說這是板主要自己處理的責任。
這樣你每天隨便抓一篇文章來申訴,跳過檢舉告板主不理,板主不是每天給你鬧?
我的板規注明:「若板眾們沒有檢舉,勿責怪板主沒有處理。」
就是防你這種人,還不懂嗎?
: ※ 引述《yogi (Yogi)》之銘言:
: : 原本我在Buddha板提出討論的時候,thismy的解釋是這個板規就是嚴格的不告不理。
: : 於是我才提出了申訴。
: : 但是在申訴文貼出來以後,他又改變說法了,說這三行板規第一行就是說板主還是有
: : 可能會主動介入執法。
: :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原本的申訴就不成立了(因為板規並不是真的如我原申訴中所
: : 說的那樣真的板主放棄主動執法的權責)
: : 但是這樣的話,那麼這三行板規的第三行就會顯得很纍贅。
: : 若板眾們沒有檢舉,勿責怪板主沒有處理。
: : 過去沒有檢舉 板主也沒有細心抓到違規本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 : 但是當前的申訴案中就疑似出現了因為這樣狀況造成的言論標準變動的情況。
: : 那麼如果板主本來就有主動執法的權責,那麼出了問題的責任歸屬就是板主,
: : 也許板主就要發個道歉說自己疏失了等等,那第三行這樣講,不就是在撇開責任嗎?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7 21:49:00
自己的板規寫得那麼模糊不清 自己的解讀也前後不一 被人拿出來檢討,就是別人來找碴的嗎?XD 有你這樣的板主在 那B板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7-07 21:50:00
四年來就你在鬧這種事,天大笑話[若板眾們沒有檢舉,勿責怪板主沒有處理] 有何問題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7 21:51:00
要何時才能有一套更清楚更不容易引起問題的板規呢?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7-07 21:51:00
你不就是打算 沒檢舉來責怪板主不處理嗎?還好我有寫啊
作者: yogi (Yogi)   2016-07-07 21:52:00
吧。 當板友立意良善想要讓板規改善的時後 你身為板主就是這樣在質疑其動機,這就是你的格調 我尊重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7-07 21:52:00
你慢慢吵吧 若小組長覺得我違規我也認裁 你盡管申訴我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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