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Folklore 裁判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8-02-19 19:10:37
一、迴避原則與七天裁定部分
  前提為板主群經充份討論後,有認定不予受理,
  就目前組務這裡所獲得的資料來看,這個前提似乎不太牢固。
  組務目前傾向檢舉方有理由,
  G板主若認為組務於此仍有誤解之事,請再提供相關討論的進行資訊。
二、檢舉格式問題
  之前的檢舉形式的確有未當之處,然於組務板的檢舉,組務已受理。
三、判明問題:
> 1. G板主是否於板上#1QBW8ml2 一文中做出違反板規之行為。
這部分的時序問題,的確應當斟酌,其中牽涉到開業與問事的判準,
     在這部分判準未明的狀態下,讓人誤會是難免的。
     然,
之後既已用投票形式進行表決,組務這裡覺得溝通的磨合並非一時半刻,
     建議板主方就【開業】、【論事】的判準作更詳細的比較說明,
以批踢踢目前的運作而言,是傾向回避營利行為宣傳的。
> 2. G板主是否於板上#1QBW8ml2 一文未以板務的維持優先,卻專注自身的唇槍舌劍。
適當的解釋,有助於板主維持公信力與溝通品質,
     就此文初期的回文而言,我想無可厚非。
     然就後續的【神意討論】,
     難有辨證實偽程序,長期用代言神意觀點,很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
     例如:
板主A說:照XX神尊啟示,你當如何如何。
板友B說:我哪知真的假的?
     神棍C說:那我也來仿照這個模式,『暗示』OO神尊指示如何如何,
  
  如果被人質疑、挑戰,我就說A也是一樣,你們差別待遇。
這些問題的出現,
     絕非『A領受XX神尊屬意的事實』必然為偽,
     亦絕非『XX神尊存在的事實』必然為偽。
    
這些真偽,本人身為人文宗教組務不作判斷,
     但這些作法,仍容易在板上的文化經營上出現問題。
     就這個部分,請板主群協調出一個方案,
     來避免神棍充數、營造權威感的狀況發生。
     如果想不出來,組務建議『代神行意的暗示』能免則免,
     最好能在不過份拘束的情況下寫進板規裡。
     這部分結論為:
     請板主群參照投票意見、組務判決與問題陳述,
     於4/30前,彼此討論後,作出修正。
     於此,暫不作出懲戒或警告判決,
     若有時間有罣礙,也請與組務充分協調溝通。
    
> 3. G板主是否未遵照迴避原則迴避自身所涉違規。
     因批踢踢站方目前尚未相關之明文,
     雖法理相同,然不同板面之板主數目畢竟不同,難等而視之。
於此,雖不作出懲戒或警告判決,
     建議貴板日後若有檢舉板主情事,
     於板主超過一人時採迴避原則,並置於板規內。    
> 4. 板主群是否蓄意拖延處理以令檢舉案難以成立。
這部分組務未能得其內心真意,僅以相關資訊作心證判斷,
     認為應未有類似想法。
作者: ethefalse (無月政龍)   2018-02-19 20:45:00
有關三、3.迴避問題,此規定已於版規四-7中明訂[email protected]@~另外要與小組長確認,小組長希望增加的版規是針對"避免神棍充數、營造權威感的狀況發生。如果想不出來,組務建議『代神行意的暗示』能免則免"嗎?應該說,"要求"增加的版規
作者: ethefalse (無月政龍)   2018-02-20 04:45:00
有關三、3.迴避問題,此規定已於版規四-7中明訂[email protected]@~另外要與小組長確認,小組長希望增加的版規是針對"避免神棍充數、營造權威感的狀況發生。如果想不出來,組務建議『代神行意的暗示』能免則免"嗎?應該說,"要求"增加的版規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8-02-27 18:32:00
是,組務傾向如此,不過開放問事跟這類狀況的差異最好釐清清楚。有個判準會比較好。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8-02-27 10:32:00
是,組務傾向如此,不過開放問事跟這類狀況的差異最好釐清清楚。有個判準會比較好。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8-03-08 23:32:00
已私訊提供小組長版務討論紀錄,說明受理與否之討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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