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TaUONsY (Buddhism)撤銷yaqqq公告案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9-11-24 17:53:36
本案組務鑒於各宗派對於同一名詞之定義差異,
根植於不同前提上尋求討論共識難免事倍功半。
故,大抵同意板主yaqqq之處理,
然,
「除了夫婦之間的男女關係,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係,
均稱為邪淫。」
這樣的定義實有可議之處,
蓋國家法律與社會道德有其時地差異,
如:
國家已承認的同性婚姻狀態,其佛教定義是否已不再為邪淫?
過去的年幼女性透過婚姻之性交,是否又因為今日法律、觀念變革而需要納入邪淫範疇?
如果這兩個答案大多同修佛學者傾向於否定,
認為以今非古、以今認古都不盡理想,則難謂此定義尚稱完備。
除非雙方能肯認:【邪淫】是種可變動性的觀念名詞,
但兩方各執一詞,似乎在它的【不可變動性】,罕見的具足了共識。
所以組務按看版監督權,於此提兩個方案,請版主擇一處理:
一、就邪淫一詞,於板規認其為不討論事項,並釐定相關罰則,
  不拘於是用南傳或是漢傳的詮釋,都不開放其討論。
二,如認邪淫相關討論於實務上仍有其重要性,
  以各系統觀點作詮釋者,需要以全文方式發文,不得以推噓文回文。
  註明系統、提出之看法、提出此看法之人物資訊,
  文章於板面停留兩日後,板主可視其需要收錄於精華區並刪除板面原文。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9-11-24 17:55:00
再請yaqqq版主轉到buddhism板。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9-11-24 20:03:00
謝謝小組長,此裁判尚可接受。
作者: yaqqq (^^)   2019-12-06 15:56:00
#1TqCp7N_ (Buddhism)感謝小組長提供的建議,可以看看之前我新建的板規,若有意見可以提供討論。這處理方式有異曲同工之妙,本文就不再轉過去了。基本上板務處理上,板主在有「不可說團體」刻意洗文下,本就會有一定的緊急處理,有意見者就事論事來組務討論。不過看到這些人把組務板洗成攻擊板主板,文章量可能比小組下一些看板的文章數都還要多,感覺還挺有趣的。說些話抒發一下心情,不過這些話可能又要被檢舉成挑釁了~哈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9-12-07 14:51:00
原來板主可以自作主張,不遵循小組長的判決嗎?
作者: yaqqq (^^)   2019-12-08 08:35:00
hawls你可以問問小組長呀!小組長若不回應,你就去申訴呀!不要只會在佛板用這招啦!不可說團體真的很有趣~
作者: hawls (以和為貴)   2019-12-08 09:21:00
原來自作主張、不遵循判決結果的板主,背後的心態是如此嗎?
作者: yaqqq (^^)   2019-12-08 11:36:00
我只提出溝通,你卻如此指控,我會依組務提出申訴,謝謝!這招有沒有跟你很像呀!對了,你的申訴也還沒結果,怎麼你一聲都不坑呀?太奇怪了!如果這發生在佛板,你的反應會是什麼呢?顆顆~~還是你只不知去哪裡申訴呀?Cass都知道,你應該知道吧?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9-12-11 16:28:00
yaqqq的之前裁決我有看了,除了「問完某個現實中善知識的意見」這個要件外,其他應該都還好,但這個要件組務是認為有點微妙,好像實務操作上比較麻煩。
作者: yaqqq (^^)   2019-12-12 20:59:00
會先採取信任板友的說法,請他列出跟哪位善知識討論過。若善知識不願表明身份,可以將文章移至佛八板,佛八板並無限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