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基督信仰版版主eno4022濫用版主職權

作者: come (come come )   2022-04-07 15:12:21
組長您好,對於您的判決我有幾個意見
1. 人身攻擊之定義因使用基督信仰板板規來認定
以下是基督信仰板規對人身攻擊之定義
  針對言論本身予以批評不算人身攻擊,但如果針對對方在用詞上有貶低之意,
則視為人身攻擊。
我在下文中,有補充說明版主之發言明顯達到基督信仰版版規所定義之人身攻擊標準
請組長再次斟酌
2. 組長並沒有就版主之判定是否符合基督信仰版規做出討論
如,引戰條文中明訂必須包含主動尋釁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
請問我的文章中,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在哪?
又如,對版主執行版規的所做的討論,是否適用於 "公審"
是否可以請組長針對以上兩點來討論呢?
另外請問組長,是否應該規範版主個人在執行版規時的立場必須超然
例如,基督信仰版有兩位版主,
如果版主本身陷入與版友的口水戰之中
他又有何立場公正執行版務呢?
版友正常的發言權如何得到合理保護?
※ 引述《t0444564 (艾利歐)》之銘言:
: come:
: 事實1為版主eno4022依據他查閱到您的文章所作出的判決,
: 我們現在對其判決進行檢視有無違規之情事。
: (a) 他所指稱之第一篇文章與該段落按通常之情理是明確對於基督徒或其信仰的反諷
: (b) 他所指稱之似乎無關該版版旨並指稱遭受版主之人身攻擊(按您的事實2來一併觀察)
: 若論事實1本身應當沒有錯誤判決之可能,
: 雖有挾怨報復之虞但該判決應當是合於板規無誤。
: 事實2之處誠如您所言,未到法律的毀謗卻使您感到反感。
: 關鍵在該留言似乎旨在回應您對基督教會的反諷,
: 比方說41F的意思似在回應指責他們「不知道在幹嘛」
: 39-41F整體表達的意思可理解為「身在此處卻不知道在幹嘛的行為很可憐或很浪費生命」
: 雖不能說正面的語言但也很難論定這是在貶低他人的人格。
既然你也同意eno4022之發言在用詞上屬於負面
也就是說有貶低之意,足以證命版主違反人身攻擊之板規在先
: 事實3與事實4合併考慮,版主之留言表達其貼文有觸犯板規之虞,
: 惟語氣可能使人不快,本質上並無問題。
: 比方說「很好承認意圖引戰」、「哇這麼想進桶」等文句難謂人身攻擊。
同上,人身攻擊之定義在於用詞有貶低之意
例如,"哇這麼想進桶" 這樣的發言明顯在嘲諷我
這樣難道不算貶低之意嗎?
: 事實5與該判決無關且僅陳述他對於刪除他人留言之行為的觀感。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