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不服nknuukyo代理版主之判決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24-08-28 17:44:13
※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標題: [申訴] 不服nknuukyo代理版主之判決
: 時間: Mon Aug 26 22:34:20 2024
:
: 原判決文
: #1cp5VvZ_ (Christianity)
:
: 申述理由:
: 一案數罰且對判決理由不清楚
: 同時該判決有鼓勵檢舉戰的可能
:
: 原由:
: df62於 #1cl_QqRG #1coAC0Oc 兩篇文章之檢舉,其檢舉對象均為#1cipI6F2
: 在單一事件(文章)內df62用三個理由檢舉
: 1. 涉及個人恩怨
: 2. 洩漏個資
: 3. 引戰
: df62一個事件檢舉三個罪名,版主還累計加乘處罰,這樣不是鼓勵大家以後拚了命檢
: 舉,反正有檢舉有機會?只要成功幾次,就能把不喜歡的人踢出去了!
板規應該是以維護看板秩序為目的,這樣是不是反其道而行了?
:
法院判刑也是犯罪行為本來就有機會觸犯多種刑法,這種司空見慣,見怪不怪且df62
本身是針對你檢舉,還達不到濫訴的階段,至於用機率來取勝,檢舉會成功也是因為
違反板規,不然你對他檢舉的次數你也應該要成功不是嗎?
: 另外,版主對於df62的處分中,自動將處罰分類,使得df62免於水桶。
: 處罰次數的累記在新版規中並沒有說明可以分類累計,就算版主認為應該要分類累計
: 那是不是也應該先公告分類的原則在開始使用呢?
看情況,通常輕微違反板規又或板規沒寫入,也不會一次就水桶人家,單一事件
屢勸不聽,就是照規定來,板主本身就有裁量權。
這篇是處理你的水桶問題,你對他指控由另外一篇處理案(了解中)。
: 240天的水桶是一個非常重的懲罰,是對個人在PTT使用權利的重大剝奪
: 希望版主與群組長能慎重考慮之。
:
bigbow本身就是前車之鑑,故意且持續針對提名,本身就是一種挑釁,
雖然你用代理板前面說詞當辯解,但那指在合理使用的部分,
我想請問為什麼他的名字就只有你們兩位會持續故意提起?
不管是組務還是代理板主,本身就是以輕刑水桶為主,會動用到長水桶
也是因為第一次、第二次、屢勸不聽,只好動用到長時間水桶。
(題外話,時間要浪費在自己喜歡的人跟物上,你們會關注在討厭的人身上,且
不斷花大量時間追蹤、反擊,你們知道你們生命一部份時間是被自己討厭的人
佔據,還樂此不疲彼此糾纏,這不是超矛盾現象。)
: 以下針對這次df62所提出的三項檢舉與我的答辯如下:
: 關於洩漏個資的部分,版主nknyunkyo已經於#1cnRrdyy表示 df62自行題到個人著作,
: 且常態性使用這些資訊。
:
: 個人著作本來就是公開資訊,且譯者姓名本來就是著作的一部份,
: 這些都是公開資訊,何來洩漏之有?
: 如果要洩漏就必須要題及df62就是作者之一,這樣才能讓讀者知道df62的姓名。
: 或者最起碼要題及特定的關係,這部分判決中並沒有說明其中的關連在那,是說只要提到姓名就觸及洩漏個資嗎?然而版主已經於#1cnRrdyy表示 由於df62 常常提起自己的著作,我們討論到著作難免會題及作者,這樣是矛盾的!如果這樣就能被定罪那是不是大家都不能討論作者了?因為每個人都可能跳出來說它就是作者之一! 基督信仰板是學術討論區,為什麼不能公開討論基督信仰相關著作與作者呢? 這點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反覆觀看當初的發言,也找不到我那邊有提到df62和作者的關係。
: 這個判決是不是有和版主自己發表的意見#1cnRrdyy相違背呢?
:
: 再者,df62指控我因個人恩怨洩漏個資。然而該篇文章中我並沒有題及df62,又何來個人恩怨之關係呢? 今天df62自行對號入座且又援引
: '個人恩怨'這個模糊的板規來檢舉,那還有什麼檢舉是無關個人恩怨呢? 由於個人恩怨這個條款根本沒有明確定義,當初制訂該版規也沒有設計240天這樣重的處罰,板主現在的判決,是不是那新的板規處罰方式套用到舊板規上面? 現在到底要依循那個板規呢?
:
: 再說,是不是往後任何一個使用者檢舉另外一個使用者的違規行為,都可以被解釋為該使用者因個人恩怨對我XXXX?畢竟在ptt兩方發生口角的機率並不小。
: 這樣的判決是不是有鼓勵檢舉戰之可能。
:
全基督板會特意這樣做就只有你跟bigbow,全板都知道df62名字,如果沒人知道
這書作者本身就是df62,我敢說,你根本不會一直幫他打書,就是因為大家都知道
他是誰,而你一直用這件事當引子,不斷提及他的名字,利用書本作者是公開資訊
正當性不斷做這件事,來達到自己想達到目的,不是嗎? 作者都出來說不希望
你使用他的名字,縱然是公開資訊,他依舊有權利去禁止你這樣做,畢竟你已經
侵犯他的私人領域範圍,你的動機自己也很清楚,難道別人就不看到這件事始末
是如何?
如果大家都不知道,當然沒關聯性,問題是大家都知道,哪裡會沒關聯性,今
天你不知道df62真實姓名,你會一直po這本書的作者嗎? 不會不是嗎?
直心是道場,何必做那些拐彎抹角的事。
: 最後關於引戰的判定於舊版規中的定義為"主動尋釁未參與討論之他人或團體"
: 可見未參與討論為必要條件之一。然而,我在被檢舉的文章中所題及的對象是希臘教父傳統中的神化教義這本書,這本書本來就在該討論串被題及,
: 既然是屬於原先討論的範疇,又怎麼會是未參與討論的個人或團體呢?
: 同時,該本著作並非由我題起,我只是善意提醒大家注意該本著作的作者,又怎麼
會是主動呢?
你跟他本來就有互有嫌隙,難道你會否認這件事,這樣子善意從何立論?
:
: df62的發文用詞常常帶有高度攻擊性,同時他又習慣攻擊別人後,誘使別人反擊,再趁機找機會檢舉,要說是訴棍也不為過,特別光df62於八月分就提出了8次檢舉,平均一週題出兩次檢舉。
: 這些數據不就顯示df62本身才是一直在挑釁與攻擊別人的始作俑者!
:
: 最後,這邊列出df62於該檢舉案前後的言語,大家可以看看這樣的發言,是不是一直在主動挑釁別人? df62不只是針對我!還有很多人都遭殃,只是大家不喜歡一直檢舉而已。
: 我歡迎大家用PTT搜尋引擎比對我come與df62的發言,這樣比較之下,到底是誰在挑釁應該更清楚!
:
: 以下是DF62的發言摘錄:
: 哈哈!有人作踐自己到這個程度,也算是奇跡!:】
: 老夫可沒你現在這麼孬誒!老夫可是連環幾刀直接反殺
: 玻璃心哦?敢說敢做,不敢負責?
: 有人氣到發傻死命亂檢舉,還要怪我哦?笑死人~~~
: 有人氣到發傻死命踩版規,還要怪我哦?笑死人
: 一樓的【屬靈人】好好去翻判決記錄
: @m 本人與魏延沒啥好聚的:p
: 本來想放你一馬,現在嗎?以禮相待
: 反正,TJC每次出場都會成為眾人的開心果,倒也不錯
: come想方設法主動出擊踩已經判決過的紅線,行為惡劣無恥,請版方從嚴加重處理。
: 當然,come真的是越來越不上道。以前嗎?還會假惺惺冒充『鄙派專家』
: come今天會墮落到這個地步了
: 估計我們『自封鄙派信仰標準兼發言人』的come大哥沒去過安那翰吧
: 當然,come要繼續做『漁民』,那是他的自由,本人尊重。
: 引用李爺爺的話了,免得come唧唧歪歪
: 以後,come就是地方召會的信仰準則了!阿門! 對come的卑鄙無恥下流的做法做一個
: 公開且正式的回應。(歡迎come加碼檢舉本人罵他卑鄙無恥下流。被桶我也甘心。哈哈~
: ~~~~)
: 還有另一位,最近講了一句話支持come。不過,他最近乖多了,所以就點到為止。
: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4-08-29 11:15:00
推「直心是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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