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獵人試驗第二屆報名開始(台北場)

作者: malindorothy (臥龍)   2018-12-13 13:43:04
我又忙又累,很久沒認真發文了,看到這篇真的忍不住
※ 引述《been1973 (行棋)》之銘言:
: 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 說實在的,我對許多人對版權侵權過度敏感這種事情,莫名地感冒。
說實在的,很多指謫別人是「XX魔人」的人,也會跟你說類似
「我不就停個五分鐘,你反應這麼大幹嘛,死檢舉魔人」這種話
: 智慧財產權這種東西,要完全照法條走,簡直讓人匪夷所思。就拿音樂來說吧,大家知道台
看來是沒有智慧財產產出的朋友呢,現在的法條一點都不嚴阿,而且都是告訴乃論
: 灣有個專門到處告人的奇葩叫作「MUST」嗎?
: 這個單位美其名幫音樂人們管理版權收費問題,實則四處控告他們眼中的侵權者。我記得有
: 個奇葩的控告就是告警廣,好像還有告過遊覽車播放音樂。另外他們也著手管制街頭藝人翻
: 唱其他人的創作。
營利機關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心血與財產,這跟我去占用你家車位開停車場賺錢有什麼不同?
: 我真的覺得這有病嗎?你要不管制大家不准唱歌算了?今天你心血來潮,要在路上唱首歌,
: 算不算侵權?
沒問題啊
但街頭藝人是要領牌、要賺錢的,你拿來類比?
: 好,你說沒營利是吧?
: 大家可能不太熟悉爵士樂,但Summer Time應該有聽過吧?
: https://youtu.be/bn5TNqjuHiU
: 這首歌可是台灣客家民謠。怎麼?白人幹的事情就都好棒棒?你們有付給客家人一分錢嗎?
: https://youtu.be/jKqDENmG-Ng
這個案例我不知道,先回我知道的 (翻唱也是有各種狀況的)
: 說到頭,我認為所有的創作在一定的程度下都是公共財。
是阿,所以死後50年會釋放,讓公眾自由使用
不然我今天花五年五億研發出一個新專利,你說一聲是公共財就在一定程度下自行端走?
你知道你現在用的每一個有USB的裝置都要付USB授權費嗎?
: 大家喜歡你的作品,想用你的梗來玩,嗯,不能用。
用阿,但賣?
: 大家喜歡一幅畫,想用裡面的元素和符號意涵來再創作,嗯,不能用。
用阿,概念又不保護
: 大家喜歡一道菜,是不是也不該煮來賣錢?
菜目前並沒有被列入智財,這部份如果要討論要很深入,這邊先略過,牽涉太多
: 你說可以,但不能收錢?
: 那誰要辦?辦活動要花時間,印東西要錢,交通要錢場租要錢,工作人員咧?做義工啊?那
寧願偷東西也要辦? 我偷你家沒在用的車位來蓋停車場要不要花時間、要不要花錢?
要不要建商、要不要印東西、要不要工作人員?
: 是不是又要扯不符勞基法?
: 什麼都要錢,收個錢是有多十惡不赦?不收錢大家都去吃土好喇。
收錢很好啊,那你有付錢給智慧財產權持有者嗎?
從小到大把技能都點在畫畫跟想故事上
被家長唸沒出息唸了二十幾年
被老師瞧不起,同學畢業考公務員、當工程師、當醫生,有正當穩定的收入
自己只能打零工,努力堅持畫畫,磨練畫技,想破頭想故事,開同學會都覺得很丟臉
家裡都懶得講了,可是過年還是要被轟炸,鄰居閒言閒語
筆、網點、墨水、工作桌、到電腦、軟體,每個都要錢
好不容易產出一篇還不錯的作品之後,得了個小獎,覺得前途有希望了
結果去找出版社沒人要收
這樣的人有多少?
然後這樣的人裡面終於有一個熬出頭出了個成名的作品開始賺錢了
你就直接端去用??????
??????
這是一定程度的公共財????
你有付錢嗎???
作者吃了很多土你知道嗎???
: 智慧財產權應當有度。
現在就很有度了,應該說創作者早就被侵犯到眼神都死了
你是不是動漫免費仔?
動畫一部要多少爆肝勞工你知道嗎?
你知道動畫產業的人多少是為了夢想在撐,在日本根本是魯蛇,薪水可能跟台灣人有拚嗎?
你花多少錢買過動畫?
: 那種純粹複製營利的、那種因為自己懶惰而複製貼上的,任誰一看都該撻伐。
你現在護航的這活動主辦就他媽的是複製貼上作品中的獵人執照印出來當營利活動的贈品
: 但看到黑影就開槍,實在令人無法接受。如果都要掐得這麼緊,那麼我們再也不能傳唱一首
: 歌、漫畫家不能用小拳王的梗、金也不能模仿別人的招式了。(話說如果用智財權的梗來設
: 計一個念能力應該滿有趣的)
你以為二創這麼簡單,整盤端走就好?
翻唱可以啊,你音樂有自己演奏嗎?你歌有自己唱嗎?
你沒發現Youtube上一堆找不到原版音樂,但有留下全部自己二創的翻唱版本嗎?
漫畫家可以用小拳王的梗阿,一堆人在玩,哪一個不是自己畫的?
是不是都有融入自己的創作?
智財法是告訴乃論不就是在給使用空間
今天你是作品粉絲,你去做正經的二創,你覺得作者看到會告你嗎?
: 最後必需澄清,我和主辦方一點屁關係都沒有。我只是個對智財權有長期不滿的普通路人罷
: 了。多喝了兩杯,就來發發勞騷。
我要先對不起自己,一堆事情忙不完,竟然會浪費時間來認真回你這篇,我看今天要窗了
: 真正的創作者如冨樫,就算任何人抄了他些什麼也不會在意。他只會繼續創作出你根本想像
: 不到的東西而已。
不要只會拿極端來比
努力十幾二十年成功端出能夠過上比一般人好一點點生活的創作的作者
被侵權搞掉50%以上收入,變成努力那麼久還勉強只能糊口
這種案例你怎麼不拿出來講?
你覺得世界上的創作者冨樫等級的多還是勉強餓不死的多?
順帶一提,久保這麼大咖的不是也在推特抱怨,免費仔沒資格嫌棄他的作品
: 然後辦個活動,語氣與個性太硬,被幹真的也是剛好而已。
本來就是隨時會放煙火啦,只是因為語氣與個性被提早點燃了而已
:
作者: idooo (愛賭才會贏)   2018-12-13 13:59:00
討論已偏離看板主旨,鎖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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