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7/18水桶公告

作者: hirosueian (大頭)   2017-07-19 01:32:26
※ 引述《drhkc (大納言清澄)》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7/18水桶公告
: 時間: Tue Jul 18 23:08:53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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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閒聊-
: 關於新板規 4揪團會不會被水桶,一般運動範圍內的傷不會有罰則,
: 除非是打球起衝突掛彩的這類受傷,團主"放任"團員遭遇危險,
: 或者是帶人到危險戲水範圍導致事故,
:
: 所以不用揪團文寫得戰戰競競的。
:
: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1:36:00
簡單說,找不到標準在哪又不肯認錯
作者: ilovettb (我愛踢踢逼)   2017-07-19 01:50:00
真的奇耙 我揪團看電影 團員座椅子被鐵釘刺到 M+10年我都懷疑他腦袋裝什麼?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9 01:52:00
比賽賽程六、日兩天,比賽前一天(五)宣傳,依五日內一篇,因此五六日一二不能再發,周三才可以冷卻期2天的規定我再想想要不要留提供明確優惠予板友之縣內店家或具公益慈善意義>板規3用的上一句打錯是板規四,參加獎品明確,可以用這條太頻繁用,我會先發文提醒制止(板規1-X項)我知道很多人不能諒解,修改規定後就照規定走,人不質疑規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2:08:00
問題是修改有問過板友嗎?好像都是你「自認」可行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9 02:09:00
則而來質疑我,我尊重大家的意見我有直接修改現行板規嗎? 新板規還在調整中,改什麼我都在
作者: AsakuraKeita   2017-07-19 02:12:00
沒錯...前板主(定這板規的人)的錯 你意思是這樣吧?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9 02:13:00
下方有交代,有合理的困難我可以去調整轉讓的含意很廣,過去的人把他分在商業文範疇,過去的板主束之高閣而不用罷了,我是第一個用它的人,改了之後也是最後一個用它的人,就這樣。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2:23:00
哈哈,過去板主不用,那根本不是這樣解釋的轉讓含意很廣沒錯,但贈書是商業? 別說過去板主你問問路人到底有幾個會認同你這說法?大家糾結點在於你說你根本無法說服大家贈書是商業這點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9 02:25:00
我針對板規,處理它。你要針對我,罷免的方式我明確給你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2:25:00
你能說服,自然不會有後面這一狗屁問題了針對你? 拜託 你用技術性拖延到8/1了不然我巴不得現在就開連署你都可以先用推文公投了,連署卻要等到8/1? 這到底在哪?道理現行板規也沒推文公投阿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9 02:27:00
我沒推延啊,6/30就說8/1實施,一開始就說好的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2:27:00
試車不代表就能載客也是你說的,但你忘了講下一句那你推文公投的依據在哪? 現行板規沒這東西啊一樣的板規,板主能先用,其他人要等到8/1?難道試車不代表就能載客<<指的是選擇性載客?能載板主,不能載板友?又抓到一個洞了
作者: drhkc ( ̄ー ̄;)   2017-07-19 02:35:00
我又不是客,何來選擇性載客,車長試車你也要叫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07-19 02:37:00
這車該試的只有車長嗎? 旅客舒適度都不用處理?這凹的有點硬簡單說又是獨裁的一點了?原來板主跟板友用的是不同板規? 我們都是在宜蘭板嗎?怎會有一板有雙版本板規?試車歸試車,但沒正式上路板主能使用?真怕哪天被你用新板規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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