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國同性婚姻遇逆流 聯邦最高法院將仲裁

作者: bluebrown (仨基友撸一把)   2014-11-08 00:10:34
標題:美國同性婚姻遇逆流 聯邦最高法院將仲裁
新聞來源: 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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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第六巡迴法院3位法官6日以2票對1票,判決禁止同性婚姻的密西根、俄亥俄、
肯塔基與田納西4州政府勝訴。這是2013年以來進展順利的同性婚姻合法化進程,所遭
遇的第1次重大挫敗。更重要的是,由於它與另外4個巡迴上訴法院的判決相反,將迫使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受理上訴,針對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做出涵蓋全國50州的歷史性判決。
第六巡迴法院的薩頓(Jeffrey Sutton)法官於判決書中指出,支持同性婚姻的原告人
,未能將婚姻的定義憲法化。薩頓承認,同性婚姻禁令剝奪了同性伴侶及其子女的權益
,從趨勢來看,美國可能也將全面放行同性婚姻。但他指出,捍衛傳統婚姻定義的利益,
是否可以彌補(犧牲同性婚姻的)代價?這個問題應由民選的立法者給出答案,而非由聯
邦法官決定。
此案不僅關乎同性伴侶可否締結合法婚姻,也涉及同性伴侶領養子女、州法對婚姻定義、
以及州法是否認同在州境外締結的同性婚姻合法地位等議題。而薩頓認為,權衡利益衝
突並非上訴法院的工作,而傾向將此議題交予公投、立法機構決議。
平權人士、異議法官強烈抨擊
由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薩頓與庫克(Deborah Cook)法官站在同一
陣線,支持同性婚姻禁令;前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任命的道特瑞(Martha Craig
Daughtrey)法官則反對,她認為聯邦法官應當保護弱勢的憲法權利,她在22頁長的反對意
見書中憤怒表示:「倘若掌握司法權的我們,不負起導正多數造就的根本錯誤的權威與責任
,我們整個權衡的精密憲法體系,與我們所宣示的誓言,都將淪為虛偽表象(shams)。」
美國平權組織「人權運動」(HRC)稱此判決「可恥」(shameful),並敦促聯邦最高法院
做出最終裁定。HRC主席葛瑞芬(Chad Griffin)表示,法官薩頓與庫克的決定,將永遠被
銘記在歷史錯誤的一邊。過去1年來,數十件聯邦法院判決鋪成一條通往全國婚姻平權之路
,「但今天,第六巡迴法院決定擋住去路。」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也已發出聲明,表示「我們會立刻上訴最高法院,並希望
藉由這項令人失望的判決,我們得以為全國帶來統一的平等。」
自聯邦最高法院於2013年判決《婚姻保護法》(DOMA)排除同性配偶的法規違憲、應予廢
除之後,許多州的同志對同性婚姻禁令提出訴訟,大部分都勝訴。10月初,最高法院拒絕
受理5州上訴同性婚姻是否違憲的案件,隨後所有審理上訴案的巡迴法院皆廢除了同性婚姻
禁令。目前全美共32州外加首都華盛頓都承認同性婚姻。
最高法院必須做出最終裁決
今年9月,聯邦最高法院自由派大法官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曾提及,若第六巡
迴上訴法院決定保持禁令,最高法院將「有一些參與的急迫性」。法律專家相信,如今第
六巡迴上訴法院作出了與第四、第七、第九與第十巡迴上訴法院不同的判決,幾乎注定最
高法院必須受理相關上訴案。明尼蘇達大學憲法教授卡本特(Dale Carpenter)指出,未
來幾個月內可能進行口頭辯論,而最高法院可能在明年夏天做出判決。
持反對同性婚姻論點者,則在一連串的挫敗後有了慶祝的理由,但同樣期盼聯邦最高法院
作出裁定。密西根州檢察長許特(Bill Schuette)讚許第六巡迴上訴法院作出的判決,稱
其為密西根州憲法的勝利;他並表示:「聯邦最高法院將進行最後裁定,對密西根與全國
來說,這項判決來得越快越好。」
美國基督教組織「捍衛自由聯盟」(ADF)資深法律顧問貝比翁(Byron Babione)亦表示
,「各州人民皆有權堅守婚姻為一男一女的結合。正如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的正確裁定,美
國憲法並未將一項不可逆的婚姻觀點,以司法途徑強加於所有人民之上。」
根據一份10月16日的民調結果,約56%美國民眾支持最高法院採取行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可在更多州落實,38%民眾表示反對。自最高法院於10月拒絕受理印第安納、奧克拉荷馬、
猶他、維吉尼亞、威斯康辛5州關於同性婚姻禁令上訴案後,除了這5州,阿拉斯加、亞利
桑那、科羅拉多、愛達荷、內華達、北卡羅來納、西維吉尼亞與懷俄明共8州也陸續通過同
性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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