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執地將國會議員排除在「金英蘭法」適用範圍之外的政務委員會實在太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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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金英蘭法」(禁止收受不當請托和財物的法案)所管轄的常務委員會——國會
政務委員會所屬的議員中,一半以上議員認為不能將國會議員適用於該法。這是由「韓聯
社」7月31日對政務委員會朝野議員所做調查得出的結果。在19名調查者中,有9名(新國
家黨6名,共同民主黨2名,國民之黨1名)表示反對廢除將國會議員排除在禁止收受不當
請托對象之外的條款。4名持“其他”觀點中,有1人也持有上述同一立場。持“贊成”觀
點者共有6人(新國家黨2人,共同民主黨2名,國民之黨1名,正義黨1名)。
在韓國,所有人都認為國會議員是營私舞弊核心一環。第19屆國會因涉嫌受賄等腐敗而被
提交議員逮捕動議案的情況有11例。過去在野黨院內代表(三選重要議員)因涉嫌受賄高
達3億韓元財物而被判徒刑,給社會造成巨大沖擊。第20屆國會的大門剛一打開,就出現
了由於議員任人唯親的消息被曝光導致秘書陣營超過30人離開國會的局面。
然而,「金英蘭法」還是將這些國會議員從“禁止收受不當請托”的對象中除去了。連媒
體人和私立教員等對象都包含在內,卻給了議員們免罪符。同樣地,禁止錄取公職人員的
子女、親屬相關職務的“利害沖突防止”條款在審查過程消失了。議員們擔心特權縮水是
將這項條款徹底取消的根本原因。
「金英蘭法」施行後,企業在公務員中走後門之路就將被堵死。但唯獨國會議員憑“公益
民願”這一借口,聽取民眾的請托將民願傳達給當局的權限卻被「金英蘭法」所允許。企
業目光也很自然地將集中於國會。由此,議員們也就更容易陷入權力的誘惑中去。
導致「金英蘭法」宗旨褪色的罪魁禍首就是第19屆國會政務委員會。因為在法案審查過程
中將“國會議員以公益目的傳遞第三者的苦衷的行為”作為例外條款夾進其中。其結果造
成第20屆國會政務委員會的議員們再也無法將類似特權取消了。如果是如此失去自凈能力
的國會,無論如何辯解“放棄議員特權”,也無法取得國民的信任。
「金英蘭法」是將公職人員、教師、媒體人等400萬人包括在內嚴格製約處事行為的法律
。對於自身毋庸置疑,還應該提高警惕,確定配偶所述之拖是否是不當之情。為了剔除徇
私舞弊,需付出一定的代價。但是製定此法的國會議員們卻從此項負擔中逃脫出來,真是
一個自相矛盾的典型。
國會議員應該承認自身很容易陷入收受不當請托及任人唯親的利益中並主動將自己納入「
金英蘭法」的適用對象中。恰巧目前安哲秀、姜孝祥等議員正在製訂將國會議員納入禁止
收受不當請托對象的改正案。假設第20屆國會真的有意推進改革,就應該率先從「金英蘭
法」的修訂開始做起。當然,還應該重新啓動“防止利益沖突”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