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韓美防衛條約屬於太平洋安保層面 即使簽署和平協定也無撤軍

作者: CCY0927 (只是個暱稱罷了)   2018-05-03 13: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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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美防衛條約屬於太平洋安保層面 即使簽署和平協定也無撤軍理由
庾龍源/全玹奭 朝鮮日報記者
「簽署和平協定時,將撤走駐韓美軍」的爭議之所以不斷出現,是因為將駐韓美軍的角色
限定在「遏制朝鮮挑釁,在朝鮮與韓國開戰時擊退朝鮮」上來理解。這就是主張,如果停
戰協定被和平協定替代,朝鮮的軍事威脅就會消失,駐韓美軍駐紮的名分也會消失。但國
內外專家表示,和平協定與駐韓美軍撤走完全是兩碼事。這是因為,和平協定是終結韓半
島戰爭的協定,駐韓美軍是出於韓美同盟立場進行駐紮。
首先,從法律層面來看,駐韓美軍駐紮在韓半島的依據,是1953年7月停戰3個月後簽署的
韓美相互防衛條約。相互防衛條約第4條寫明:「根據相互協商,大韓民國同意賦予美利
堅合眾國的陸軍、海軍和空軍部署在大韓民國領土內及其附近的權利。」但其中並沒有「
為了應對朝鮮威脅」等語句。相互防衛條約反而提到了「對太平洋地區的武力攻擊」等,
強調了應對比朝鮮更廣泛的威脅。就是說,即便朝鮮的威脅消失,駐韓美軍的駐紮依然有
法律依據。韓國總統文在寅2日說:「和平協定與駐韓美軍是兩碼事,駐韓美軍會繼續駐
紮。」就是出於這一理由。
朝鮮也沒有要求駐韓美軍撤走的根據。簽署相互防衛條約,是國際法認可的韓美合法主權
活動,只有當事國的韓美政府才能就此進行商議。
韓美專家們評價認為,從安保的立場來看,在簽署和平協定之後,為了東北亞政治局勢的
穩定,必須有駐韓美軍駐紮。韓半島周邊的中國、俄羅斯、日本最近都以鄰國為對象,表
現出強烈的霸權主義傾向。能夠一邊有效牽制這些國家,一邊維護東北亞穩定的角色,只
能由幾十年來一直進行戰爭準備的駐韓美軍擔當。
輸入 : 2018-05-03 10:21 | 更新 : 2018-05-03 10:58
韓文原文:
http://news.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18/05/03/2018050300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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