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20-01-11 10:32:17標題:中國印尼南海爭議後 越南關注中方船艦去向
新聞來源: (須有正確連結)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47700
中國與印尼在納土納群島(Natuna islands)附近海域的爭議近期再起,傳出中國船隻離開
這個水域後往越南海域前進。越南外交部表示,將密切關注在越方海域上的所有舉動。
位於馬來半島和婆羅洲島之間的納土納群島由272個島嶼組成,島上人口有8萬多人,是印
尼的一個群島,附近漁業資源豐富,印尼國家石油公司與美國正埃克森美孚合作在島上開
採石油與天然氣。
由於納土納群島毗鄰南海,北京宣稱南海大部分區域屬中國,但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
等其他東南亞國家也都宣稱擁有南海部分主權。
印尼近來指控,自從去年12月起,中國漁船在中國海巡艦護衛下多次闖進印尼的北納土納
海捕魚。
印尼海軍已派遣艦艇與戰機在這個海域巡邏,捍衛主權。印尼總統佐科威8日率領印尼國
軍官員前往納土納群島視察,並主張印尼對當地的主權。
印尼國防部9日表示,中國海岸警衛隊的船艦和漁釣船,已經離開納土納群島附近的爭議
水域。
越南外交部9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外交部發言人黎氏秋恆(Le Thi Thu Hang)回覆記者有關
中國船隻離開納土納群島海域後是否前進越南海域的提問時表示,越方密切關注且正查證
這個消息。
黎氏秋恆表示,越南執法機構一直密切監控在依照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歸屬越南海域
上的所有舉動。各方在越南海域上採取任何舉動,都應遵守越方相關規定與1982年聯合國
海洋法公約的規定。
對於中國與印尼在納土納群島海域的爭議情況,黎氏秋恆表示,各方在海上採取任何活動
,都應遵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尊重沿海國家對符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各海
域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不讓局勢複雜化,為維護區域和平、穩定與加強各國間合
作友誼做出切實貢獻。
中國去年7月起派遣探勘船「海洋地質八號」等船隻進入南沙群島最西側淺灘萬安灘
(Vanguard Bank,越南稱思政灘Tu Chinh)探勘石油,聲稱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萬安
灘位於越南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內,出動相關船隻阻擾,與中方船隻發生衝突,對峙情況
持續到去年10月底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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