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沒有能力收容更多難民
星洲日報
大馬政府上週拒絕一艘載滿200名羅興亞人的船隻登陸大馬,引來國內外人權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非議,他們呼籲大馬政府應給予人道援助和收容,大馬律師公會甚至指責政府違反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公正黨主席安華也認為,政府應基於人道立場收容羅興亞難民。
三週前,有一艘載滿202名羅興亞人的船隻在吉打的浮羅交怡島登陸,當局對非法入境的船民隔離14天後扣留他們,以擇日遣返回原國。較後國防部高級部長依斯邁沙比里表示,既然他們已進入馬來西亞,政府就有義務保護他們的權益,這是我們的職責。
這些年來,因為緬甸政府與羅興亞人之間爆發的衝突,羅興亞人自2013年開始通過海路與陸路潛入我國,非正式統計有10萬人以上,他們有的被收容在難民中心,獲得大馬政府提供的各種人道救濟,有的已溶入我們的生活圈,也有的淪為無業遊民或乞丐,衍生一些社會問題。
政府最近封銷吉隆坡士拉央批發市場地區,就有一個羅興亞村,在那兒檢驗出冠病確診的羅興亞人。
大馬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一樣,天空正籠罩著嚴峻的冠病疫情,但也沒有忽略外國勞工和非法移民,只是再也沒有能力收容更多的難民。
國家處於如此嚴苛情境,因此政府在處理羅興亞船民的課題上,也獲得許多穆斯林網民的支持,他們呼籲政府在冠病未消除之前,莫再引進這些船民外患,國內人權組織應該理解國家處境,非一味高舉人權旗幟向政府施壓,徒增政府的負擔和國際輿論壓力。
政府應加強封鎖海域以及全國各地邊境,加緊海上巡防,堵住海上及陸路老鼠道,避免非法移民引入病毒。
我國不能不照顧已經留在國內的非法移民和外國難民,但有權選擇拒絕新難民和新非法移民登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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