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大律師會憂港府押後選舉一年可能違憲 斥

作者: skyhawkptt (skyhawk)   2020-08-04 16:35:46
標題:大律師會憂港府押後選舉一年可能違憲 斥提請人大作決是衝擊香港法治
新聞來源: https://is.gd/n2ua14
中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提前於本周六起一連四日召開會議,預料將討論香港立法會選舉延
期一年而出現的任期問題,但香港大律師公會仍然發表聲明,對港府押後選舉的法理及證
據基礎提出「重大疑問」,指港府用作決定基礎的緊急條例,在制訂禁蒙面法時已被法庭
裁定為部分違憲,今次最終可能被指不合法;而港府為免受到法律挑戰,竟選擇提請人大
常委會就因押後選舉而產生的立法會任期問題作出決定,既違反法治社會原則,亦對香港
的法治帶來衝擊。
大律師公會昨(2日)發出聲明,指對港府押後一年進行立法會選舉深表關注,認為港府決
定的法理依據存在重大疑問,一是港府未有如聯合國和平集會自由權和結社自由權專員建
議般,經與港人廣泛諮詢後再作決定,亦未見有考慮其他可減低因舉行選舉而可能產生之
健康風險的措施;二是港府沒有為其決定作出令人滿意的解釋。
聲明續稱,不少押後選舉的國家,只是把選舉押後到一段較短的時間,但港府卻押後一年
。該會認為,《立法會條例》條文訂明,選舉可基於危害公眾健康的事故而押後14天,而
這些針對特定議題所訂立的法例,應較一般性法例,例如緊急法具優先性,但港府卻放棄
慣例,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即「緊急 法」)來取消原定的選舉及相關要求,更
何況,上訴庭已裁定,指港府去年引用緊急法來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部分違憲,終審法
院稍後會因應港府上訴而作出裁決,故港府運用緊急法取消立法會選舉的決定「最終或被
裁定不合法」。
聲明又指出,基本法訂明,香港立法會每屆任期為四年,而經選舉選出議員屬香港自治事
務,「令人震驚的是」,港府不單無視基本法的規定,更選擇提請人大常委會就因押後選
舉而產生的立法會任期問題作出決定,認為這是繞過基本法及其他香港法例的條文,以免
港府的決定受到法律挑戰。聲明總結,有關做法違反法治社會中要求行政機關的行為有合
法性及法律有確定性的原則,亦對香港的法治帶來衝擊。
但在大律師公會發出聲明之際,親建制的《星島日報》引述消息人士指,國務院港澳事務
辦公室副主任張曉明已經抵達香港,預料會就立法會因押後選舉而出現的真空期的處理方
法,聽取意見。
據了解,港府傾向由原班立法會議員續任一年來處理真空期的立法事宜,但港區人大常委
譚耀宗指出,原議員中有4人參選下屆立法會時被選舉主任判定為不符合參選資格,繼續
延任一年會出現「尷尬」和矛盾,人大常委會會在全面考慮後作出決定。另外,立法會前
主席曾鈺成今早在電台叩應節目中表示,估計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機關未來一年的安排作出
決定時,可能會列出議員延任時需要符合的條件,當中一定帶有政治考慮。
人大常委會一般是每隔兩個月的當月月底舉行,但是次會議則提前於本月8日至11日在北
京舉行,議程未有包括香港立法會選舉的相關事宜,但譚耀宗表明,人大委員長可按需要
增加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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